复查证据清单
1、王光武、曹兴广建设用地许可证
2、王光武、曹兴广出资购买土地票证
3、王光武、曹兴广转让给金维建土地使用权协议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号第一章第二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一章第四条
6、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审判办事指南(一)的通知》第21条
7、阆中市委1994年对七里经济开发区发展总体规划第十七页(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8、金维建缴纳的费用票据:(地价评估费、证书费、土地出让金、土地管理费、协调费、证书费、土地使用费、出租交易费、地价费)
9、阆中市规划设计院作出的金维建住宅用地红线图纸
10、阆中市国土局土地测绘队作出的金维建建设用地勘界图
11、阆中市国土局办理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由住宅用地性质改变为经营使用性质
12、市拆迁领导小组《房屋合法面积确认标准》
金维建
201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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