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建设中的房屋 由于势态发展来的突然,也趋于严重,加上村民代表的不断请求,2015年4月的15号,由贵溪市政法委蒋书记,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志光镇纪检罗书记,志光镇派出所所长,塔桥村委会书记刘老林组成的协调小组来到塔桥园艺场召开土地纠纷协调会,村民代表由刘国生、刘思成、刘立冬、刘享林、刘天云六人组成,会议一直进行到十二点钟结束,协调结果不明朗,协调组认为,有待进一步调查核实,事情不了了之。 村民代表们有些失望,他们认为,此次协调会议又有结果,又没有结果。有结果的是;这事终于引起市、镇领导们的重视了,好歹上级派来了协调组。 但没结果的是,这铁板钉钉的事实就在眼前,村民们拿得出1963年、1986年政府分二次给该村依法界定的权属协议书,而对方拿出的却是,2009年没有经过政府以及权威部门参与的,私底下只有他们自己与村委会、村小组个别人的无效协议书,这么简单且又铁的事实,为什么一到协调会上、领导们眼里就变得如此地复杂起来了呢?更难以置信的是,既然是来开协调会的,那参会人员也应该是一些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呀?(如政府山林权属纠纷办公室,国土局等),这样才能有效地甄别和界定呀。为什么偏偏来的不是政法就是纪检、要不就是公安呢? 带着理解又不理解的心情,会议结束后,村民刘立冬等人,来到塔桥园艺场的一家餐馆准备用餐。而就在这时,第一件不该发生的事情从此拉开了矛盾激化的序幕。几名不明身份的年轻人开了一辆被刻意遮掩着车牌号面包车气势汹汹地突然闯进酒店大门,进来就大声地嚷嚷,追问着谁是刘立冬?当村民代表刘立冬站起说自己就是刘立冬时,这几名不明身份的年轻人,不由分说,上前对他们就施于了拳脚,场面一度陷于混乱。最后四名村民代表都受到了殴打,检查出不同程度的伤情,(有医院出具的伤情报告)行凶者至今逍遥法外没有得到追究。 事情来的突然,出的蹊跷,村民们不解到至今…… 4月23日,塔桥村小组部分村民来到工地,为维护他们正当的,尚存争议的、协调组还未最后下结论的土地权属的合法权益,对仍然还在施工建设的施工负责人韦和平要求他出具占地建房的合法审批手续,负责人韦和平出具不了任何手续。村民们想,既然出具不了,那他们就是非法建房,更无权在塔桥村小组的土地地界上兴建房屋。为此,一个拿不出合法手续强行要建,一个又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要阻止违建,冲突最终发生了。村民们推倒了正在建设的部分石墙,以及部分扎好的钢筋…… 事件发生后,大有进一步升级之趋势,这些日,没有任何部门和领导出面调停,也没有公安派人来遏制势态的恶性发展和漫延,加上协调最后裁定又迟迟未到,不该发生的事就不可避免地接二连三的发生了。 4月的27号,老支书刘胜太、刘天云、刘国生三名村民代表见施工现场又在违建,便出面再次向施工负责人韦和平讨要批建手续。负责人韦和平这次比上回聪明了,他谎称有合法的批建手续,把村民们骗到了场部办公室。但令老支书等村民想不到的是,这是个事先已经设置好的陷阱,正等着他们往里钻呢。二十几分钟的期间,他们非但没有看到任何批建手续,等待他们的却是多名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和没有拘留文书的、鸿塘镇派出所的警员,他们同时抓走了刘胜太、刘天云俩人,其中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拘留了老支书刘胜太。紧接着的第二天,被村民推举的代表刘思成,在贵溪市有关部门讨要说法时也以同样的罪名被刑事拘留。接下来的第三天,村民刘思成、刘普兴自己家正在兴建之中的房屋被强拆。志光镇纪检书记罗朝阳坐阵指挥,现场公安等人员多达四五十人…… 一纸以党支部公章签定的无效协议,竟然莫名地引发出这么多不应该发生的事情,这不能不叫村民们无比的寒心和无助!!! 地也占了,人也打了,被抓了,这回市里相关领导和部门也该平心静气地坐下来好好解决一下问题了吧?村民们天真地想着,盼着,他们掰着指头给笔者捋了捋这短短几年一系列因协议而引发的事件。 1.2009年,10月16日,塔桥村委会书记刘老林,用党支部公章,在没有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参加的,村委会主任没有签名的情况下,私底下伙同塔桥村小组长刘茶林,与塔桥园艺场签定了本已经政府等有关部门界定清楚了的土地权属重新界定协议。有无重新界定转让费,村民们不得而知。 2.2009年,塔桥村委会书记刘老林、村小组长刘茶林,将原本属于塔桥村小组的近二十亩土地私自出让给塔桥园艺场用于建设新农贸市场以及十栋房屋,所得款项不知去向。(但市国土局、镇xinfang办不予认可) 3.2009年,刘老林、刘茶林,将园艺场场部以西属于塔桥村小组1000平方米土地卖给学校的刘校长建房,共收取9万元,其中6000入村小组帐户,3000元给了该土地承包村民。剩余款项去向不明。 4.2009年,刘老林、刘茶林,将塔桥村小组的土地(打子岭新立界以北近3000平方米)出卖给塔园艺场建房,款项去向不明。 5.2009年,刘老林、刘茶林,将园艺场场部前,属于塔桥村小组的600平方米土地,私自卖给贵溪市公安局翁红华,国土局丁荣华建私人别墅,所得款项去向不明。 6.2008年,塔园艺场划拨给村小组3、5万元的修路款被他们私呑。(事后被纪检部门已查出) 7.2014年以来,新任塔桥村小组长刘祥,更是前赴后继,生财有道;填古井,挖古樟,毁河道,釆砂石,卖土地给私人建房,比他的前任有过之而无不及!…… 现如今,以老支书为代表的广大村民们,支持weiquan的签名状,已达村民总人数的75%以上,且都附上了自己真实的身份证复印件,weiquan上书的材料也有尺余厚,单用于复印材料的费用就高达几千元不等,他们决意已决,他们将依规、依法、依程序上访,直到有一天拿回属于他们自己的土地,直到有一天,人民的政府总会为他们主持公道的! 结束语;一纸本就滥用公章签定的无效协议,且还高高挂上了党支部的名誉,这本身就反映出我们的某些政府、基层组织对公章正确使用的曲解和认识上的不足,加上上级机关监管指导力度的疏漏和欠缺,以至基层组织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甚至是笑话,也就一点都不足为怪了。民以食为天,百姓无小事。设想,假如我们的政府,我们的领导,能及时地,准确地,作为地,设身处地勤政爱民,为百姓着想,把事情控制在最小的范围,解决、甄别在事件的最初摇篮阶段,试想,事情是不是就能很快、很有效的得到解决?不该发生的事情也就不会发生了呢?(康跃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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