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111的回复中称:"电力改造、旧线变卖是小区居民集体的意见,整个过程公开透明,有多位小区居民参与和监督,所有过程有记录可查。此事不涉及盗窃,不构成案件。" 四问评论员111 再强调,富林花园小区没有发生过任何电力改造。单元内各家户表上的铜芯线是单元各户的专有私人财物,受法律保护,未经物主同意任何人都无权占有转移和处置。单元外公共道路、场地、物管用房等处的电源线属全体业主共有,改变转移和处置必须经双三分之二的业主表决通过作出决定。盗窃案件的认定是公安民警的职责,不能由行盗者自己说了算。所谓拆取变卖铜芯电源线分赃过程的记录就是实施盗窃的证据。 试问:何春元等人合伙将楼主和小区其他业主户表上的铜芯线拆除变卖分赃,经楼主和其他业主知晓同意吗?整个过程向谁公开的?怎样透明的? 评论员111是公安办案民警吗?有认定何春元等行为是否属盗窃案件的职权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