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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emo235

[四川手机报] 人大代表:制定反校园暴力法 未成年人也要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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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0 21:44
l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0 22:56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未成年人应同等追责!只是如何看待刑满释放人员的问题,当向外国人学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1 09:27
人从小就要让他知道,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不是未成人年就可以胡作非为,

发表于 2016-3-11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校园暴力频繁出现,为保护受害学生的合法权益,也为规范、惩罚施暴学生的错误行为,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法治也要从未成年人抓起。赞成人大代表刘晓翠的建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1 12:59
其实就现在社会状况而言,心理成熟期早就缩短了,应该把十四岁和十六岁这两种特殊年龄改为十二岁和十四岁。成年十八岁也可以改为十六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1 13:19
严惩校园暴力,赞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1 23:10
经常看到哪些学生暴力欺辱同学的视频很是让人心痛,严明法纪是应该的,主要还是学校应注重法律方面的宣教育防患以未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2 04:40
黑社会的小弟就是一些学生,造成了多大社会危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2 08:50
早就该出法律了!如果未成年违法没人管,是不是也可以叫受伤害的以暴治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2 14:29
l严惩,严惩校园暴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3 21:40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应由父母负责,孩子的行为,给父母纵容有直接关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3 21:42
13551561185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3 21:47
赞成!未成年人的暴力手段残忍,令人发指,应该让他们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付出相应的代价,不然钻了法律法规的空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4 11:43
就该出这样的法律 约束下现在的未成年人 一个二个拉帮结派的搞黑社会性质 再个有些特殊就是仗着自己的父母有点钱或者是有点关系 为所欲为 天不怕地不怕事无忌惮 自己做的事情要付出代价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5 19:23
强烈支持反校园暴力法出台,青少年校园暴力行为必须追究法律责任连带父母一同追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5 19:27
建议将年龄降低到12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5 23:15
再不立法、恐会出现以暴制暴,因人人都是父母生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5 23:16
13551561185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6:55
一13551561185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6:55
一1355156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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