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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关坝镇元山村安置房楼顶断裂,修安置房的占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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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8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15年高速路修建需要,我村部分村民被列为拆迁范围,政府出面与我村村民办理拆迁的相关事宜。现就未尽事宜列举如下:
1:15年/16年拆迁房屋的赔偿标准为什么与08年的标准完全一样。就拆迁方面为什么无相关公告,全凭乡镇干部口头述说。难道从08年到15/16年物价完全没有上涨吗?08年的一平能与现在的一平相比吗?
2:因高速修建占毁用于灌溉的引水沟的赔偿为什么没拿出来分于大家。为什么村上修路修学校反而要按人头拿钱呢?是只进不出吗?再者又到了一年的种植季节,占毁的引水灌溉的渠道迟迟未修?难道我们农民不需要种植了吗?
3:修建安置房占地赔偿为什么与邻村的标准不一,就以《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巴府发〔2013〕1号)为标准,我村赔偿标准大大低于国家相关文限标准。现例举如下:
    1:请问种植在田里的茶树,且已处于初产期,为什么高速修建占的茶树陪80元一株,而修建安置房占地赔偿是按4000元一亩地标准来算?
难道修高速是给老百姓带来的收益,而修安置房就变成剥削了吗?【4000元一亩相当于1-2元一株】买树苗的钱都不够。。。
    2:08年拆迁修的安置房,拆迁协商政府许诺是将安置房修于公路旁,为何拆迁过后就把安置房修在山上了?且修建的安置房房顶出现楼板断裂,政府一直回避此问题,无人出面解决。如出现人身安全,应该将责任落实到谁的头上?
请问因修建安置房而拆迁(15年,16年)标准是否与08年的标准一样?占用田地到底是都少钱一亩?地面附属物(初产期的茶树)多少钱一株?望相关领导正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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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9 12: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贪官太多
发表于 2016-3-9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记得的最早的时候是种金银花,种茶树,后来的枣树,白果树,到现在核桃树。。。唉,真是

发表于 2016-3-9 15: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元山好多路边上人听说要赔钱征收了都开始种树了,那树直接买来挖个坑埋点土,征收时候把钱数…

 楼主| 发表于 2016-3-10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赖汤圆小丸子 发表于 2016-3-9 14:45
我记得的最早的时候是种金银花,种茶树,后来的枣树,白果树,到现在核桃树。。。唉,真是

花样繁多,毫无可行性,最终劳民伤财,各种项目的补偿拨款全落在当官的腰包。
苍蝇数量之多,其危害性大于猛虎。
 楼主| 发表于 2016-3-10 10: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3-15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度重视

发表于 2016-3-16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坝镇人民政府

关于网友“老革命用互联网”反映情况的回复


“老革命用互联网”网友,你好!
    欢迎你对我镇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关注监督,现就你3月8日发帖作如下回复:
    1.关于“拆迁房屋补偿标准”问题:根据巴府发〔2009〕32号文件通知,砖混结构房屋补偿标准为350--490元/㎡,2010年执行价470--490元/㎡,2016年执行标准上调为735元/㎡,你所反映的15年征拆标准和08年一样与事实不符。
    2.关于“集体灌溉引水沟补偿为什么不拿出来给群众分,为什么村上修路修学校反而按人头拿钱”的问题:灌溉引水沟补偿款由县协调办划拨在镇财政所,按照集体资金管理办法及协议条文规定,村社集体可根据公益设施建设需要,村民会议讨论提出书面申请,镇政府根据项目需求审核同意,可用于公益设施建设,但不能按人头分给村民个人。修路修学校属于村内公益设施建设,按照村民一事一议的办法,坚持谁受益谁筹资建设的原则,政府只能争取项目给予适当补助,袁山寺村修建村小学实质上是上级补助为主体,村民人均筹资仅为25元,甚至还有个别农户未交集资款。
    3.关于“占地补偿为什么与邻村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征地是根据前三年人均占有耕地面积确定补偿倍数,人均耕地面积小,补偿倍数就较高,人均耕地面积大,补偿倍数就较低,但最低也不得低于计征基数的15倍,关坝村由于人均耕地面积低于袁山寺村,故此,袁山寺村耕地补偿倍数低于关坝村。
    4.关于“安置房征地范围内耕地上栽种树苗补偿4000元/亩”的问题:耕地上零星树木(苗),根据相关规定,合理密植的树苗株数不超过167株/亩,直径15公分以下计数参照补偿标准。可是关坝公路沿线村民有个别只要知道将征地就连夜抢栽密植银杏、桂花、茶树等树苗,这种抢栽树苗行为纯属是为了争取更多的补偿,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不正当行为。袁山寺五社在2015年10月拆房动员会上就已经宣布要在现在锁定征地范围内建安置点,村民见机及时抢栽树苗,仅有一户人未栽,个别村民因没有小树苗还将在山上砍下茶树枝条插在地里,这种行为是骗取国家补偿资金的违法行为,无论从政策和道德层面都不正当。但是,政府为了不使村民利益受到损失,袁山寺安置房征地参照了关坝村征地修建巴中市检察院监视居所中心办公楼时的做法对抢栽密植树苗按4000元/亩附着物给予村民补偿的标准执行。
    5.关于“已建安置房楼顶断裂”的问题:已建安置房局部的质量可能会有缺陷,我们将请第三方机构现场评估,若属建修质量问题,将责成施工企业整改维修。但是现在还有半数以上安置房户主未交清房款,导致政府垫支资金不能回笼,影响正常运行,希望相关安置房户主缴清房款。
    6.关于“原先安置房为什么建在山上”的问题:根据2010年高速公路还未动工的实际,乡道公路改建走向线路无法确定,所以未规划在公路边,而采取小规模集中安置在吊脚楼、赵家湾、苏家坝三处,建成了错落有致的川北民居。
关坝位居南江北缘山区,也是入川第一镇,随着高速公路的建成近年,区位优势的凸显,发展潜力巨大,希望全镇村民要以主人翁的姿态大力弘扬正能量、摒弃歪风邪气,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为早日脱贫奔康出力流汗。
    谢谢!
                     

                                                                                                                           南江县关坝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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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22:03
?????!!??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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