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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新闻] 网爆四川通江杀人案 当地政府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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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0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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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号在四川通江某网吧发生特大杀人案,被害者陈鱼家属,从事发当晚到现在时间已经超过四十八小时,而杀人者家属,遇害地网吧相关人员依然没有向被害者家属方道歉,相关政府及执法机关试图掩盖事情的真相和推诿此事,光天化日,官官相护,杀人者父母远去成都逃避此事,遇害地网吧依然在营业,作为被害者家属,我们最爱的亲人依然在殡仪馆。作为受害者母亲长期抗癌,治疗,父亲高血压,常年吃药养病,随着儿子的离开,这个家庭已经破碎。我们相信这个世界正义依然存在,中国作为法制社会,法律的正义不容践踏,在此我们只能寻求网络的力量,呼吁所有的好人们,帮帮我们,让杀人者家人正面面对我们,给我们被害者家属一个满意的答复。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全国媒体网友请迅速扩散,早日给被害者一个公道!!!被害者弟弟号码:1335047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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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0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mala.cn/forum.php?mod ... 6orderby%3Ddateline
通江县公安局关于“3.7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的通报
楼主你自己看一下吧,莫乱造谣哟,啥子政府不管,公安局只用了两个小时就把人抓了,楼主说杀人者家属,遇害地网吧相关人员依然没有向被害者家属方道歉,相关政府及执法机关试图掩盖事情的真相和推诿此事,光天化日,官官相护,你说出来看看政府和执法机关掩盖的是啥真相啊?

发表于 2016-3-10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楼主纯属有病,难道要政府去办案哟,干脆把公安局撤了算了,人家公安局早就在网上发出通报了,你发帖的目的是什么意思???

发表于 2016-3-10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看楼主,就是没底线的人。人家公安机关不到俩个小时就把人抓住了,你还说不管。你发这样的帖子有意思吗

发表于 2016-3-10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也是政府下属的一个部门咯,怎么叫视而不见喃?
发表于 2016-3-10 16: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被害人心情可以理解,但“相关政府及执法机关试图掩盖事情的真相和推诿此事”的说法是不对吧,两个小时将凶犯揖拿归案,这是公安局反映最快的一次侦破,是最受人们称道的一次侦破。恐帕全国的这类案件,没得几处侦破这么神速,这么优秀了吧!至于你说其家属逃避,网吧营业等等,案件在审理中,很多事都要经过法律程序,依法办事,不可能将家属和网吧都控制起来吧!

发表于 2016-3-10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相是什么?难道还有真相,如果有不能掉胃口哦,请说出真正的真相,看看老百姓能不能替你做回主。我相信结果肯定是凶手得到法律的制裁,毕竟这哈通江人民都在监督,法院一定会公正的判决了是吧!凶手肯定要遭关起了,钱肯定要陪了,至于怎么赔,赔多少,这个还得你自己起诉争取了是吧,这个时候道歉有用吗?你需要道歉吗?还是钱有用些吧!
发表于 2016-3-10 16: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3-10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怪谁呢?

发表于 2016-3-10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二三十岁的人了,家庭条件那个样,朋友遇到纠纷不积极化解,还为以自己不得了,打了,整得好了,与我无关,我确实恨这些家伙,一个字,该。凶手如果是你娃打人家把你杀了,我看就是个有期徒刑。吆喝呀,还在干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0 17:52
。。。

发表于 2016-3-10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贴子发的有点过,想获得赔偿走司法程序吧,不过,杀人偿命,目测,你并获不得什么 赔偿,那瓜娃子估计也就是吃枪子就扯平了
发表于 2016-3-10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能骂人不?MD,不见你一脸!还好老子离得近,知道一点。不然就跟你个龟儿子的消息走了。别学东北那个记者哈,造谣会遭整哦?我是坐下来看看的!!!

发表于 2016-3-10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楼主深表同情!但个人认为:凶手是个成年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全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0 22:35
好人有好报,坏人有恶报!
发表于 2016-3-11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具体情况不好评论,想来有几种可能;

一是以暴制暴,双方都有错
二是错杀
三是杀人者太凶狠,无故乱杀
四是被杀者太横蛮,为民除害
、、、、、、、

不管属于那种都要等公安机关侦查结束,法院审判后才能够结论

 楼主| 发表于 2016-3-11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个锤子,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值得尊重的,任何人不得博取?

发表于 2016-3-11 15: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发帖没讨好吧,反而自讨没趣,是你扭曲了事实,是你没坏好意,是你磨灭了组织及他人的帮助,三思吧!

发表于 2016-3-11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楼主表示哀悼,但是楼主这个死人经扯不走。

发表于 2016-3-11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是政府的一部分,楼主加强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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