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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2868|评论: 15

[群众呼声] 【版主请进】此帖侵犯公民肖像权,请版主删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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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0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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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10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肖像权法中规定: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1)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权利人的肖像;(2)虽不以赢利为目的,但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将权利人肖像进行展示、公开、陈列、复制、散发等行为;以任何形式侵害了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即被侵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可见,未经肖像权人许可,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使用他人肖像的,如给肖像权人造成实际损害的,如给肖像权人造成精神上的损害等,使用人也同样构成侵权(肖像权)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0 21:31
求莫名堂,你以为你才是公民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0 21:34
长的西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0 21:38
楼主心眼好小哟,你女朋友可能给你耍不了几天就要和你说拜拜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0 21:40
楼主心眼好小哟,你女朋友可能给你耍不了几天就要和你说拜拜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0 21:41
楼主心眼好小哟,你女朋友可能给你耍不了几天就要和你说拜拜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0 21:42
楼主心眼好小哟,你女朋友可能给你耍不了几天就要和你说拜拜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0 21:43
楼主心眼好小哟,你女朋友可能给你耍不了几天就要和你说拜拜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0 21:43
楼主心眼好小哟,你女朋友可能给你耍不了几天就要和你说拜拜喃。

发表于 2016-3-10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几个意思?不懂。

发表于 2016-3-11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心眼好小哟,你女朋友可能给你耍不了几天就要和你说拜拜喃。

发表于 2016-3-11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叫侵犯肖像权?
公众人物,是没有肖像权的。
侵权行为的界限
根据内地法律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因社会公共利益,可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使用其肖像:(1)使用社会公众人物肖像;(2)为宣传报道而使用参加游行集会、游园活动的人的肖像;(3)旨在行使正当的舆论监督而使用公民的肖像;(4)因通缉犯罪嫌疑人或报道已判决案件而使用罪犯的照片;(5)为肖像权本人的利益而使用其照片;(6)国家机关为执行、适用法律而使用公民的肖像;(7)作为证据而使用公民的肖像;(8)为了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目的而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

发表于 2016-3-11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瞄了一下:lol
发表于 2016-3-11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页秋风 发表于 2016-3-11 13:32
这叫侵犯肖像权?
公众人物,是没有肖像权的。
侵权行为的界限

为宣传报道使用的肖像,顶!!!
好!!!!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6-3-11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不算哈,真正要是发帖有侵犯隐私的贴文我们要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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