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直属单位、教师进修校、江口示范幼儿园: 现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范县3名教师擅自离岗查出情况的通报〉的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请校要按照通报的情况,认真执行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编外人员管理的实施意见》(巴人社发〔2015〕2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大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校长的主体责任,严格规范从教行为。各校(单位)要对教职工在编不在岗、“吃空饷”和违规请人代课等问题进行认真排查,确保不漏人、不瞒报、不虚报。对排查出来的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要逗硬处理,该通报的要通报,该解聘的要解聘。排查工作严禁变通走样,严禁弄虚作假。对不如实填报的学校(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各校(单位)要将本次排查情况及处理意见于3月31前报局人事股(联系电话:6222816)。 特此通知 附: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范县3名教师擅自离岗查处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6年3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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