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公布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通知》,市精神卫生中心、青川县行政中心被确定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截至目前,我市共创建完成了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3家(包括首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广元职高)。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求各级公共机构要率先垂范,走在全社会前列。截至目前,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节能管理体制日臻完善,节能改造扎实推进,节能新产品、新技术不断推广,干部职工节能意识逐步增强,能源资源消耗稳步下降,创建完成了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3家、市级节能型单位18家、市级节水型单位53家,公共机构节能在全社会节能减排中发挥了示范表率作用。四川机关事务第128期刊登了《广元市积极推进公共机构“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主办的中国机关后勤杂志第208期刊登了《唱响节能旋律、共建低碳城市》报道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做法。去年,我市作为全国唯一被邀请地级市参加“全国2015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工作座谈会”并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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