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红光青年宿舍拆迁安置过程中不公情况
2001年,红光电子实业公司宣布破产后原红光实业公司房产科将青年宿舍的住房资料全部移交给成都市国资局,然后国资局委托给成华区房管局东风房管所管理。东风房管所在接管后十分清楚青年宿舍的状况情况,一般一间房都住了3—4人,都在所居住的宿舍内有合法的居住权和使用权。为什么现在住在青年宿舍的红光职工和一些采用非法手段占用房屋的社会人员才能享受优惠政策,而我们这些由于历史原因被迫外出四处打工谋生至今无房仍然还在租房居住的职工不能享受呢?红光青年宿舍是红光遗留的财产,作为红光的一员,我们也有红光青年宿舍的居住权和使用权。
我们认为成华区房管局东风房管所在接管红光青年宿舍后存在不规范和暗箱操作的情况:
1、严重剥夺了我们的知情权
东风房管所接管红光青年宿舍后不作为,没有履行好一个管理者的职责,在明知道红光青年宿舍居住的复杂性、在明知道大多数人是青年、单身在外无房可住的情况下,在签订租房协议或办理公房证的时候没有明示公告,不作为,严重剥夺了我们的知情权,导致我们没有及时办理租房协议或公房证,是严重的渎职行为。
我们长期在外租房居住,为企业和政府减轻负担,没有享受到政府一分钱的补贴。我们在红光也有不可抹灭的贡献,我们是红光的主人,没有我们在红光辛勤流汗创造利润,红光拿什么来建房。况且在职期间我们都交纳了住房公积金,最低限度而言,我们应该享有优先权。
公房要根据来源参照管理办法执行,红光青年宿舍是红光实业公司破产后遗留下来的财产,我们之前都是居住在这里的破产职工,按照《破产法》的规定,这部分财产应该归住在红光青年宿舍的所有职工享有,我们要求凡是在正式宣告破产以前居住在青年宿舍的职工都有权利享受本次拆迁安置补偿,这是我们的合法权益。
2、信息不透明,暗箱操作
东风房管所在实施本次红光青年宿舍拆迁安置工作中信息不透明,我们严重质疑其有暗箱操作(部分非原住在红光青年宿舍的社会人员,都在本宿舍通过占用房屋后办理了获得赔偿的手续,这是典型的不公和不作为,是对我们原住在红光青年宿舍职工权益的严重侵害,此外还存在非法买卖公房),可能存在以权谋私、一人“多吃多占”的情况。为此我们强烈要求东风房管所将相关信息透明化,实施阳光操作,如公布签署协议的每个房间对应的人员资料,每个签署租房协议或者办理公房证的人员是否都是原住在青年宿舍的红光职工,以杜绝以权谋私、一人“多吃多占”情况发生,使问题得到公平合理解决。
希望原住在红光青年宿舍的朋友来共同维护我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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