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仁寿中央公园 欺骗消费者的投诉信 仁寿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楼盘——仁寿中央公园位于仁寿大道二段158号,2013年5月开盘,我于2013年9月购房,购房时,开发商向我展示的是样板房,样板房不管从户型,采光,面积来看,我也比较满意。当时售楼小姐介绍的情况也让人比较心动,在了解各种情况之后,购买了预售商品房一套。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2016年3月,开发商打电话通知交房,期间我提过至少5次看房要求,但都被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拒绝,理由包括如下: 1、 大楼未完全完工,无电梯可以上下,暂时不能看房,施工电梯不允许乘坐 2、 入户门在改造,暂时不能进 3、 楼栋管理员不在,无人陪同,不能上楼看房,等等 当时天真的以为开发商为我的安全着想,也理解,于是没能上楼看房,直到三天前,开发商通知交房,我一看房子,受骗的感觉从头贯到了脚。这就是所谓的开发商承诺的:你放心,你们的房子绝对和样板房一模一样。!!!! 1、 样板房里厨房、厕所都开了窗户,实际上厨房、厕所、浴室都没有窗户。 2、 样板房中楼梯是L型,实际上的楼梯是I型。 3、 样板房中楼梯到主卧门口至少有60公分,实际上楼梯紧贴主卧门。 4、 沙盘上的游泳池若按比例尺计算比实际上的游泳池至少大一半多。 5、 样板房的阳台是开放式的,实际上所谓的观光阳台是半封闭式的。 6、 购房时开发商承诺的小区内会有健身,娱乐设施,实际上一个也没有。 7、 购房时开发商承诺的小区大门有手扶式电梯,实际上只有一个楼梯,还没有扶手。 8、 针对5栋楼入户大门,购房时,开发商从未说过大门向公路,也未张贴过任何公告。 9、 现在业主对入户大门向公路有异议,开发商说业主可以签订入户大门改造申请,但从未主动通知业主,全是问到了,才让签。 10、 对于签订改造申请,开发商不向大家明确签字比例达多少可以实施改造,侵犯业主知情权。 11、 2016年3月15日这天,就现房与样板房之间的种种差距向开发商说明,要求开发商解决问题,相关人员说,样板房只是做展示,实际上建筑施工是按备案图纸进行,赤 裸 裸 的欺骗 12、 对于空调外机的安放位置,因阳台空间太小无法摆放,开发商要求只能安装在室内,霸王条款。
以上种种均严重侵犯了消费的的权益,甚至含有欺诈行为。望有关部门对以上情况进行严查整治,让老百姓真的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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