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xzh3213

[热点事件] 婚内老公偷偷举债,成都女子离婚后“被欠债”百万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54
当然不合理,必须双方签字才生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54
应是谁借谁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54
现在的年轻人不结婚,可能跟这婚姻法有一定关系。如果遇到以上案例中的坏男人就栽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55
现在的男人太不靠谱,真他妈不是男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55
偷偷摸摸借的,谁借该谁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55
现是什么婚姻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55
不合理,一人签字,一人担责,不应该两人承担,强烈要求增加这条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55
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56
不合理,那另一方不是很吃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56
对头,应该共同签字的才能算是同共债务,或者,为了共同的事欠下的债务才是共同债务,这样才合理,要不然,结婚干啥子?找没趣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56
真真知情不想承但。那也可以查,查到这种人就要严办,有时在特殊情况下两个人不能都到长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56
对啊,不应该,这完全就是坑爹啊,不应该承担,这就是法律漏洞,快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56
这样不公平
应该是借的谁去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56
肯定不合理,现在离婚那么多,谁都可以借钱离婚,让另一方帮忙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56
小帅觉得如果这笔钱是离婚前夫妇一起向别人借的。那么小婉就有义务还这笔钱。可如今是丈夫自己去借的,妻子豪不知情。何况现已经离婚!这笔钱应该由丈夫一人承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56
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借款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仅由一方签字的借款,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也只能认定为个人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56
假如没有结婚证,女人也有责任还钱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57
 两口子结了婚,一人偷偷借债两人担责,也太不合理了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57
共同债务必须两人共同签字才算数,不然不公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57
操,自己做的事。自己承担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