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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热点事件] 婚内老公偷偷举债,成都女子离婚后“被欠债”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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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09:27
恶意借债,法律的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09:31
应该修改法律,必须要双方签字才算共同借钱,共同债务。否则太不公平了…只有一方签字就应该算个人债务,如果继续这样下去不知道会有好多人成为冤大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09:32
应该是双方都签字才是共同债务、不然漏洞太大了、遇上一个不诚实的人、有可能一辈子为此埋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09:37
双方明知,则双方共同还。用于家庭大综开支,如买房买车等,可推定双方明知。如一方不明知,且借款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则未受益人不承担还贷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09:38
必须经过双方签字的才能是共同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09:42
视情况定,婚前的个人陈丹青,婚内的同担,离异时都有财产债务协议书啊,按那个协议来。多协议需要多长心眼,明确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09:42
扯奇巴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09:42
扯奇巴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09:43
不合理,遇到了人渣已经是人生不幸,还有帮他还债,法律应该为受害者主持正义。支持人大的建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09:51
很不合理,应该废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09:51
人大代表的建议好,夫妻续存期间借债应共同签字方能共同担责,法律应该完善。这样有利社会和谐稳定。

发表于 2016-3-17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坑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10:03
凭什么夫妻一方借款要两方一起偿还?如果没有离婚可以一起偿还,可是离婚了,凭什么还让另一方还!就该借款方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10:05
这狗屁完全不合理!!完全是法律的一大漏洞!!这么大的漏洞还好意思公布于众??就不怕老百姓的唾液淹死你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10:09
那当然是夫妻俩共同签字的.那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10:09
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10:16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10:18
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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