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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热点事件] 婚内老公偷偷举债,成都女子离婚后“被欠债”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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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1:14
应在法院判决时双方认同所欠债务,没有认定的,由当事方偿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1:14
中国法律就是垃圾,崇尚邪恶,惩处善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1:15
不合理,另一方都不知道,赞成要双方签字才认为是共同欠款

发表于 2016-3-18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泰和安乐

发表于 2016-3-18 11: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双方签字算共同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1:15
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1:15
太可怕了,这样婚,谁敢结,莫名其妙就欠那么多钱,还早帮前夫偿还!这不就是专整冤大头吗?欠款双方签字才算共同债务,一方签字只能算个人债务。真把别人当冤大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1:16
这是人渣干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1:16
不合理,没有夫妻同时鉴字的借据,应有一方承担,不应该由夫妻双方来承担比义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1:16
支持双方签字盖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1:16
要是草率结婚就要上大当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1:17
双方签字的才算共同债务,那么共同财产不是也得要共同签字才算了哦

发表于 2016-3-18 11: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赞成双方一起签字,才是夫妻共同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1:17
一点都不合理,应该是双方亲手签字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1:17
双方共同签字才应该认定为共同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1:17
悄悄借款!!双方还!!这是啥子道理!!中国的法律垃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1:18
夫妻要共同签字的借款才能共同担责,这才是法律的公正体现和人性的合理合情的真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1:19
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1:19
人大代表的建议好,共同签字才能共同还债,更何况说是夫或妻单方偷偷签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1:19
谁签字谁负责。中国的法律大都是漏洞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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