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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热点事件] 婚内老公偷偷举债,成都女子离婚后“被欠债”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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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1:49
。不合理,应双方签字认同才能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以确保另一方的权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1:49
双方签字才算共同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1:49
修改婚姻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1:49
太不道德吧,对方都不知道的话,还帮还钱,是不是太冤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1:50
这些男人就不该有老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1:50
不合理,要双方都签字,才叫共同债务,另一方都不知情,也要偿还,有点不公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1:50
把女人当什么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1:50
不合理,要双方签字的才要共同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1:51
对中国的法律不要讲合理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1:51
现在婚姻太可怕,谁借谁还,谁创造,谁受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1:51
本人觉得不合理,一个背着另一个借钱为了第三者,另一方还为他(她)还债不就太说不过去了,借条应该由夫妻双方签字才为共同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1:51
不合理,应双方签字的有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1:51
必须有双方共同的签名才该认定为共同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1:52
这样不合理,要是夫妻不管因啥原因在离婚前贷款,另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还得跟另一方还钱,那不就是变相的转移财产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1:53
不合理,应该双方签字才认为共同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1:53
必须系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1:53
我觉得这样太不妥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1:53
应该共同签字才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1:53
借钱应该要夫妻共同签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1:53
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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