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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热点事件] 婚内老公偷偷举债,成都女子离婚后“被欠债”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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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03
应该夫妻双方签字的才能算夫妻共同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04
婚姻法应修改,有应双方签名的债务才是共同的,单方签名的债务算个人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04
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04
不合理,谁借谁还,夫妻共同签字才算共同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05
夫妻就应该共同签字才能认定为
共同财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05
如果他的妻子知情并允许的话 就该两人共同承担 如不是经过其妻子同意 应该他自行承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05
同意以上人大代表的建议,这样可以避免夫妻另一方不受控制和牵连,有的欠款其实就是夫妻的一方故意造假的借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05
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06
真不合法!请国家法规范点!领导们都看看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06
丶丶谁借谁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07
太过份了这种人都有不要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08
女方好无辜,在不知情的情况就背负了那么多的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08
有可能是债主
跟借款人勾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08
真**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08
不会理法律要分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08
应该双方都签字才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08
具体问题具体看,在婚内欠的,应共同去承担
但已经离婚了的,就得看离时分财产的情况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09
没有男人的世界该怎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09
婚姻上出了问题,谁都会这样说,谁又想还债啊?数目又大?难道说没享受到一点才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10
双方共同签字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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