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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热点事件] 婚内老公偷偷举债,成都女子离婚后“被欠债”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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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10
我不赞同一人借款两人共还,如果因私人原因偷偷去借了款离婚后要共同还那试问谁还愿意结婚,现在离婚的那么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11
应该谁签字谁担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11
我觉的是个人诚担,是最好的,所如果说两人诚担可能会给社会造成一定影响,明明有个人他就没有想受赃款,他为什么要成担法律了,以前历史的古代的政治,就那样,对于有的群众还是个人就不满,才会逼的人们造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11
我觉得夫妻共同签字的才共同还。借款人借钱给对方时必须要让夫妻都知情才借,这样既保障你自己权义也保障了夫妻的权义,要么在你完全信任对方的情况下夫妻一方向你借钱你也可以借,但是你不要去找不知情的一方还,借钱必须要写借条,谁签字谁还,把法律改成这样,就不会有人乱借錢出去了,没有欠条和签字的,就算告也没用,你不信任的人,谁叫你借钱给他了,不还你都活该倒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12
假如一方借款二百万后离婚,还款缺要两人来还,你说借钱的那人不是凭白赚一百万吗???这合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12
不合理,共同债务应夫妻双方都签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12
须要夫妻都知道.并且同意并签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12
不合理,要夫妻双方都签字那才叫共同借贷,如果只有一方签,那叫个人借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12
双方签字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13
不合理,太不合理了,自己的烂摊子自己收到适,干嘛要求老婆孩子家人来承担。太过份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13
现在都是些什么道理?离婚时,债务共同还,房产财产还不能一人一半。前者就相当于两个人去吃饭,一人坐一张桌子,他吃了,你没点餐,最后他付钱却要你付一半。后者就相当于你拿他买的材料做了一顿饭,最后他说你不能吃,还不给劳务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13
一点都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13
应该给妻子没关系、妻子不知道、也没有答鉴写字、我认为无债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14
在婚姻承继期间,应该双方签字的债务才能共同承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14
夫妻共同债务应该是夫妻共同签字,所借的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14
这种男人都有?还好离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14
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14
这本来就不和理,丈夫欠债,而且都离婚了,为何还要妻子一同还债的的道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14
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15
按照法律来说,她是不应该偿还任何债务的。从很多方面都是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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