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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热点事件] 婚内老公偷偷举债,成都女子离婚后“被欠债”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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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32
中国的法律永远都是不公平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32
不合理老公借债养小三,情人妻子还给他还债,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32
不合理,这样的事情对方纯属被骗,无论恶意与否,不知情就不能承担!原本家庭生活就应该是双方的和谐,既然都存在了不信任,故意,那婚姻早就名存实亡了。所以,不是双方签字的债务,就不能承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32
太吓人了!完全可以给找小三的人便利,给小三借200万,然后离婚,转眼变300万,这个生意来的快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33
必须修改法律,如果有人恶意这么做,另一方就太冤,甚至是离了婚再借的钱,把借条时间提前去骗另一方不就更亏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33
要共同签字才能生郊,还有看离婚协议是共同尝还还是由一方尝还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34
荒唐的专家制定荒唐的法律,不知害了多少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34
夫妻双方借款在双方没有签字的条件下却认是夫妻共同债务是不合理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35
法律、纯粹是为保护这帮鬼儿子的利益,拿我们小市民开刷 ?无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35
太不合理了,中国的法律算什么,总让不法分子专空气子,制定法律的人应该有点头脑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35
不合理,要是一方借钱另一方不知道,就不属于婚姻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35
支持刘代表的建议,双方共同签字方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35
明显的法律不完善,不公平,谁签字谁担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36
典型的法律漏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36
一点都不合理,中国的法律就是垃圾。这样谁还敢结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36
双方都签字才是共同债务,即使在婚姻存续期间,也是如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36
单人借债另一方并不知晓但事后却要双方共同偿还这样并不合理,应该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才能认中国的一些法律真的该修改一点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36
大中华的法律该改改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37
如果木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支应该由实际借款人偿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37
不合理,作为女人太他妈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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