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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老公偷偷举债,成都女子离婚后“被欠债”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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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h3213
[热点事件]
婚内老公偷偷举债,成都女子离婚后“被欠债”百万
婚内老公偷偷举债,成都女子离婚后“被欠债”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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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41
这条法律的初衷是防止夫妻假离婚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实践中被人钻了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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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宜宾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41
这就是中国法律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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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41
肯定不合理,女人夠难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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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41
非常不合理 照这样哪个还敢 结婚 一个人过不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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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南充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41
不合理,夫妻一方偷偷借债,要另一方共同偿还,太冤了,太无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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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南充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42
这是法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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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南充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44
不合理,这太坑人了,这垃圾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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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44
他妻子不知情也承担责任不公平,如果有些男人没能力还或玩失踪那岂不是全要女人还,都离了还还账难道上辈子欠他的。如果是夫妻双方都同意借的钱,该共同偿还。其实我觉得不管男女,如果是一方借钱花在不正当用途另一方帮还是情义不帮是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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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宜宾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44
不合理,双方共同签字才应该认定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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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德阳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44
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才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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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45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很多时候应视当时的情况而量刑,应绝不错判一个好人,绝不放过一个坏人,相信这也是立法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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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南充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45
应该夫妻双方签字才应该认定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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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成都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46
不合理,应该夫妻双方签了字的才算,否则谁签的字谁负责偿还。哪晓得借的钱去干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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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46
真是TMM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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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达州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46
今天结婚,明天单方借债,后天离婚,一半债务由对方还,啥么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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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广东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47
太不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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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成都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47
是夫妻当然要有夫妻俩个的签名才可以,当前的婚姻谁不清楚如果沒有夫妻俩人的签名,对现在骗婚可有空子了,大家可以想一下是什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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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泸州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47
不合理,应双方签字的才算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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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47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很多时候应视当时的情况而量刑,应绝不错判一个好人,绝不放过一个坏人,相信这也是立法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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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达州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48
我也觉得不公平,应该有双方签字。才能认定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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