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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热点事件] 婚内老公偷偷举债,成都女子离婚后“被欠债”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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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55
赞成必须双方签字才能算共同债务,不然,一方如果恶意借贷会给无辜的一方带来无尽的伤害,也极为不公平!中国法律的漏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55
太不和理了,狗屁法律!害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56
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56
这么傻逼的法律,也只有我们中国做得到,哈哈哈哈哈哈,相信法律就是相信鬼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56
再不修改这条法律规定,还会有不少人会受害呢!太不公平了!要害死人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57
如果借债是为了家可以,但要有依据。个人行为也判共同犯罪是不合理。就该改法律法规,以便更多的人无法无天,不承担责任。所谓不知者无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58
太不合理了,老公拿去养小三的话,这种太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58
我老公也借钱不过我不知道,现在看了这法律我都怕了,该怎么办他借的钱我也没看到一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59
要双方签字的才能算共同债务,法律应作修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59
好吓人呃。。。真应该修改法律了。一方偷偷借了钱,都离婚了还的还那么多债务,不然看到这个新闻的谁还敢结婚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59
不合理 要是都这样  万一遇到一个没良心的人  哪不是清家当产就连饭都不吃  都还不清的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2:59
债务应在离婚的時候却定,如果不知情的债务应由个人承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3:00
我觉得是夫妻共同债务,应该都签字。不管是婚姻内或者离异,夫妻双方都在上班的,AA还款,家庭主妇或者家庭煮夫的,应该少点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3:00
结婚本是爱情最高境界,哪就得爱得深呐!丈夫背这妻子欠债,离婚妻子还?这什么逻辑,什么道理,都不知道这女的当时怎么稀里糊涂嫁给了他?难道他长得帅?这如今社会长得帅有用吗?要靠本事,中国法律就是垃圾,法院?有钱犯法什么法院都不管用,我文化低,说不出什么大道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3:00
双方签字我同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3:00
不合理。支持傅莉娟的建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3:01
天哪!太可怕了!如果结婚时没遇到好的人,只要他背着你借一大笔钱,然后自己拿着钱再跟你离婚,你还要负责还钱,这是啥道理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3:02
希望国家的法律尽快改进,这样对家庭社会都是有益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3:02
这个世界大可怕,这男的太变态了,男人太阴险了。曾经同床共枕的夫妻,好聚好散呗。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一看一听都是知道他是,诈骗钱的。我们国家的婚姻法真的该好好的修改一下。这样做对不起女人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3:03
支持双方共同签字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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