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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热点事件] 婚内老公偷偷举债,成都女子离婚后“被欠债”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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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4:45
不合理,这情况属于私人问题,有在稳蛮故意不让妻子和家人知道的应属于个人债务和责任才是。她方不必成担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4:46
在以上的情况明显一方的债务,应自行承担!人大代表说的很对,应实施!不然对方杀人跑酷了还要另方去偿命咯。。。。

发表于 2016-3-18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以自己切身经历支持双方签字才视为共同债务!婚后为方便发展老公的事业,老公的钱都是自己在用,我负责家里的开支。前两年闹离婚突然爆出有我不知道的负债约10万元。虽然最后没有离婚,但债务我在还同时也担心是否会出现新的我不知道的债务。说实话我完全不明白他为什么会欠债。虽然我不应该能用上这条法律,但是真心希望双方签字的才算共同债务!!!

发表于 2016-3-18 14: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其前夫伙同债主欺诈呢?难道也要她还?前夫还在,债主只能找借款人,不知情者怎么认定借据的真实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4:51
送那个男的  四个字  你去死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4:53
太不合理了,应该双方签字才算共同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4:54
在女主不知道的情况下借的管女主什么事啊,男人没当档,贱男自作就该自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4:55
太不合理了,定这条法律的人脑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4:55
不知道还个屁啊,你怎么知道是不是这是早有预谋的借款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4:55
我也认为该双方签字才能认为是共同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4:56
,我同意,说得好一方签字一方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4:57
至少另一方知道,才能共同了承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5:00
谁签的字谁负责啊,双方共同签字盖手印才作数是两个人共同债务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5:01
应该夫妻共同签字的债务才能算共同债务。现在的男人大多不是人,在外日嫖夜赌,在外悄悄借钱。这样的债务也让离婚后的妻子还合理吗?还有假债务也让另一方给合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5:02
一点也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5:02
垃圾男人,当今社会多得很,自己在外面日嫖夜赌了,害得妻离子散,,这就是上梁不正下梁歪,无法支撑了必离了,一人做事一人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5:02
如果有举债当时双方都知晓且未明确表示反对举债的证据(不只限于签名等书面方式),就该共同偿还。反之若只有单方面的则该由此单方独立承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5:02
当然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5:04
我本人认为,既然是夫妻,双方就应该相互扶持,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夫妻双方有义务和责任对一方的行为在共同生活中,帮助对方克制坏习气,养成良好的品质,这也有利于教育好自己的子女。如果你的婚姻一开始就是建立在一个健康的生活平台,那么,风雨同舟,应该是你们共同的目地。当然,大难来了自然会共同承担,共同担当了。不应该说自己是冤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5:04
不合理,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才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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