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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热点事件] 婚内老公偷偷举债,成都女子离婚后“被欠债”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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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5:05
双方共同签字的债务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5:06
不合理,不知道的情况下凭什么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5:07
借钱只要老公指出钱拿回来开支的哪一个项目的家庭开消也可以承担双方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5:07
对于女人来说肯定不合理 现在的男人不靠谱 借去赌博 养小三 高利贷 而妻子不知情 凭什么该妻子承担 而且万一有小孩 女人还得养小孩!!这中国的什么垃圾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5:08
事先没有说,可以妻不用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5:12
应该是谁借的钱谁在借条上面签的字,就应该是谁借的钱谁去还,不应该纤扯到与欠债人有一纸婚书的配偶。如果是夫妻双方签字的共同债务才该由夫妻共同还钱。因为有很多人品不好的人,自己对配偶不好,想离婚,就有意在外面找亲戚或朋友故意借钱造成债务。:变着法子让配偶给自己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5:13
太不合理了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才认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5:13
不合理,要双方签字才能算共同债务,不知情肯定不能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5:15
肯定不合理,共同签字才算共同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5:16
肯定要双方共同签字才生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5:17
应该夫妻共同签字,才能确定共同借钱。不然一方不知道就背一身债,那才叫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5:17
不和理!哪有这样的!自己的债务自己还!如果没个人都这样,我相信以后很多人都会选择单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5:18
不合理,应该谁签字谁承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5:19
应该是,谁私下在外面欠的债就应该由欠债人自己去还债,不应该扦扯到配偶及家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5:20
这个案例明显是有预谋的!!应该修改法律条文了。强烈支持夫妻双方签字才确认为共同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5:20
支持双方签字才认定为共同债务的意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5:21
谁欠款谁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5:23
太不合理中国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5:24
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5:27
法律应该改一下!如果,夫妻一方借钱!欠条上必须是夫妻两人都要签字印章!才能算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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