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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热点事件] 婚内老公偷偷举债,成都女子离婚后“被欠债”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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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9 08:57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借款才算共同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9 09:02
不合理。必须双方签字才属于夫妻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9 09:13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借款由签字偿还,除非是双方商量借款,才由双方偿还,在不知情下,另一方借款应由借款签字人偿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9 09:24
要通过夫妻双方认可才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9 09:27
不合理,谁借谁还。除非夫妻双方约定共同偿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9 09:36
不合理,一方根本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钱到底去哪里了?凭什么一方要承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9 09:55
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9 10:05
DVVBBGXCVDHKUFCVH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9 10:07
这条法律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9 10:07
法律应修改,中国贪官离婚后财产归另一方,脏大都追不回,应让子女共同程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9 10:09
其实我也有这样的事,虽说男方借了3万不多。但是借钱是他单独投资,也是他自己签字,我也知道,但离婚后3万全部油我还玩,我感觉实在不公平。非常不公平。最后发现他借的3万不是投资而是自己开销了,我感觉法律的改一下。为什么要我为他承担他的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9 10:41
那个借那个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9 10:41
不知情为何要担责?混帐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9 10:54
不可以。应该双方签字的,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婚姻存续期间万一丈夫背着妻子借钱养小三或者赌博。.离婚后如果让妻子一起还。我认为这是绝对不合理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9 10:55
应该修改婚姻法:增加一款“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借款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仅由一方签字的借款,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也只能认定为个人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9 10:56
不合理,双方共同签字才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9 11:20
本来早就应该修政法侓了,夫妻一方签字的债务,应该由签字方偿还债务,很多人就装以前的法律空子,伤害很多无辜的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9 11:25
凭什么啊借条上是两个人就一起还!如果离婚前恶意借款另一方不是当冤大头了!这是个法律的大漏洞!两会不晓得在搞啥!还有男人借钱去包二奶!离婚还要喊女人还一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9 11:27
我说应废除婚烟法,禁止人们结婚,禁止组建家庭。男女可以同居,生育孩子后母亲只需尽一周年的哺乳义务,然后将孩子统一交由社会相关机构哺育成人。人老了后同样统一交由社会相关机构养老送终。这样的社会难道不好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9 11:30
我认为这不公平给某些想离婚人提供了骗夫妻另一个的平台,那对方杀人另外一方不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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