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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热点事件] 婚内老公偷偷举债,成都女子离婚后“被欠债”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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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9 21:55
如果不是双方签字就不算,个人借贷就应该个人偿债,中国法律必须要修改了,不改会祸国殃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9 22:48
共同签字才能称为共同债务,赞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9 23:05
光拿工资   不想事的饭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9 23:48
/怎么离前没人要账,离后都来要帐,太巧了,不合常理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0 02:27
双方签字的才算共同债务.比如买车买房搞按揭为啥要夫妻双方都签字呢?因为他她们要共同承担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0 02:55
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0 03:15
只有深挖细查,才清楚。这世道,信有天信自已,千万别信睡在一起的人,恶意以婚姻骗财的人,恶意以安排工作为名骗财遍地都是。愈演愈烈,这与婚姻观有关。女人盼男人养活全家人,结果会导致男人早死,压力山大。要是女人养活男人那滋味,最好还是各人养活自己。这是指正常人有手有脚有智能的人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0 05:24
你是风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0 06:24
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0 06:57
`该一起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0 06:59
婚前财产婚后属一方所有,婚后在不知情情况下对方借款双方偿还,这啥理哦!结婚遇到人渣离婚了还背负债务,别人到好,又耍了,又赚了,还有人帮忙还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0 07:47
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0 07:47
有些男人是到处骗钱,也有女人不知道的,那也要女人来还,太不公平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0 07:56
不合理,夫妻之间应该商量而不是隐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0 08:26
不合理,一方借钱去吃喝玩乐,吸毒,养小三等不法行为,另一方不知情,也要还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0 08:26
不合理,一方借钱去吃喝玩乐,吸毒,养小三等不法行为,另一方不知情,也要还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0 08:29
这样就会有人专门这样整钱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0 08:43
赞同夫妻共同签字才算共同债务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0 08:54
中国的法律是世上最垃圾的,应尽快修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0 08:57
还是刘绍英代表的建议好,免得有些不怀好意的人别有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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