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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热点事件] 婚内老公偷偷举债,成都女子离婚后“被欠债”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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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2 10:48
建议修改婚姻法,就如同两位人大代表说的那样改,共同签字的借款共同还,如果国家再不重视再不修改,以后谁还敢结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2 10:56
好恐怖,  一方借钱一方不知情没用过借债的钱,到头来还要负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2 11:00
婚姻法增加规定,离婚时分清双方债务关系和偿还责任,离婚后再有其他债务有借贷方自己偿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2 11:05
中国法律,就是一个笑话,迟早完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2 11:12
应根据家庭情况而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2 11:20
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2 11:24
我觉得要两个人签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2 11:24
夫债妻要还,房产是夫的妻却没有,这不是流氓条款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2 11:33
根本不合理,应该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才算共同财产。要求修改婚姻法,这完全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2 11:35
夫妻共同签字盖手印的欠条才有效共同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2 11:43
狗屁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2 11:59
个人借债没通过夫妻应该不承担还债。原因一是钱没用在正确路上,一是故意以债给受害者承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2 12:07
夫妻双方签子才算共同债务.文章所说的丈夫刷的妻子的信用卡,这就应该算妻子的债务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2 12:08
是啊,双方签字才能算是共同债务。中国的法律存在很多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2 12:13
法律都是垃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2 12:14
我与前夫离婚时,债权债务归他,结果离婚后,他人失踪,被起诉到法院,结果还了69万,现在快两年没一个电话,我一年快五万的利息,确实压得踹不过气来,也不知道该咋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2 12:23
我觉得这个合理、其一保障了夫妻之间的信任度包容性、其二、当今这个社会太污、离婚率太高"了!离婚对我们来说并不可怕、因为我是七十年代的人、主要伤害的是自己的子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2 12:31
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2 12:35
两个人签字才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2 12:39
除非是所借款项用于家庭建没和发展外,否则应归为个人债务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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