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下载
四川手机报读者讨论区
请
[登录]
或
[注册]
[去市州]
阿坝
巴中
成都
重庆
达州
德阳
甘孜
广安
广元
乐山
凉山
泸州
眉山
绵阳
南充
内江
攀枝花
遂宁
雅安
宜宾
资阳
自贡
搜索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首页
Portal
论坛
教育观察
问政
5G
网红四川
版务
四川手机报
本版
用户
管理日志
社区银行
版务
最新主题
最新回复
管理日志
最新图片
社区银行
积分商城
问卷调查
活动中心
群众呼声
麻辣杂谈
新 时 代
生态环保
律师在线
舆情监测
成都
绵阳
德阳
巴中
南充
乐山
内江
达州
广安
广元
遂宁
泸州
宜宾
凉山
资阳
眉山
雅安
自贡
营山
南江
新都
南部
摄影
楼市
旅游
川剧
汽车
桌游
招聘
教育
航拍
彩铃
健康
装修
美食
租房
论坛
›
大话四川论坛
›
成都论坛
›
婚内老公偷偷举债,成都女子离婚后“被欠债”百万
麻辣社区小程序
麻辣社区APP
相机扫一扫 下载APP
麻辣社区微博号
微博扫一扫 关注微博号
群众呼声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 发布留言帖
1 ...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 84 页
下一页
返回列表
楼主:
xzh3213
[热点事件]
婚内老公偷偷举债,成都女子离婚后“被欠债”百万
婚内老公偷偷举债,成都女子离婚后“被欠债”百万
[复制链接]
- 中国四川德阳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8 12:10
这种不合理的法律不知害得多少家庭家破人亡。希望相关部门听听群众呼声,尽快修改。
评论
赞同
反对
全部评论
按赞排序
- 中国四川眉山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8 14:35
法律成了一部分人的工具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德阳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8 15:02
法律不完善,人大代表多次建议为什么不修改?难到要继续错下去?让更多人含冤而去。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德阳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8 21:47
这种法律不修改,将导致更多家庭不稳定,导致整个社会不和谐。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宜宾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12 14:15
我也背着老婆去借贷点钱放着,就和老婆离了,因我想找个漂亮点的,但钱不够呀……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12 16:29
呵呵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德阳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12 17:08
不合理,谁借谁还,夫妻双方都签字的还有手指印的才行,手指印没有相同的吧,没手指印,万一夫或妻一个人把两个人的名字签了,难道也要共同去还,借款超过一定范围,要到国家单位公证,有法律效益的才还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泸州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12 21:15
中国就这样,立法机构真就没有人想到吗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泸州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13 12:39
赞成谁签字谁负责!早就该修改了。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德阳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14 14:12
法律不建全,给歪法官留有余地,给了歪法官歪判的机会。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南充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17 23:18
中国特色的婚姻,女人偏男人更多,中国的婚姻法和很多相关法有严重问题。党和国家根本看不见,乱相丛生。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德阳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0 15:12
中国的法律为何到现在都还这么幼稚啊?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德阳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0 16:01
太不合理了,应该共同签字才共同还款。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德阳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0 18:39
这样的法律不修改谁敢结婚,有很多人将面临断后(制定法侓的专家也不例外)。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德阳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0 18:57
婚姻法不尽快修改将给社会带来更多的不稳困素,不利于经济发展及人口的增长。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德阳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0 18:57
婚姻法不尽快修改将给社会带来更多的不稳困素,不利于经济发展及人口的增长。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0 22:07
这样的法律只有逼死人,太没天理了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4 08:18
, ,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达州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8 22:38
肯定不合理,而且里面有很大的欺骗行为,离婚过后我故意借钱,借条写上离婚前的日期,又是以前男方的亲戚,日期又不能鉴定,那另一方是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法律的空白。悲哀!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达州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8 22:41
所谓的法律专家都是抬头看天的人,不识人间烟火
评论
赞同
反对
下一页 »
1 ...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 84 页
下一页
返回列表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
详情请点击此处>>
浏览过的版块
文学沙龙
彭州论坛
泸州论坛
营山论坛
麻辣摄影
四川手机报读者讨论区
巴中论坛
广安论坛
麻辣杂谈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