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xzh3213

[热点事件] 婚内老公偷偷举债,成都女子离婚后“被欠债”百万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12 17:08
不合理,谁借谁还,夫妻双方都签字的还有手指印的才行,手指印没有相同的吧,没手指印,万一夫或妻一个人把两个人的名字签了,难道也要共同去还,借款超过一定范围,要到国家单位公证,有法律效益的才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12 21:15
中国就这样,立法机构真就没有人想到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13 12:39
赞成谁签字谁负责!早就该修改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14 14:12
法律不建全,给歪法官留有余地,给了歪法官歪判的机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17 23:18
中国特色的婚姻,女人偏男人更多,中国的婚姻法和很多相关法有严重问题。党和国家根本看不见,乱相丛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0 15:12
中国的法律为何到现在都还这么幼稚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0 16:01
太不合理了,应该共同签字才共同还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0 18:39
这样的法律不修改谁敢结婚,有很多人将面临断后(制定法侓的专家也不例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0 18:57
婚姻法不尽快修改将给社会带来更多的不稳困素,不利于经济发展及人口的增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0 18:57
婚姻法不尽快修改将给社会带来更多的不稳困素,不利于经济发展及人口的增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0 22:07
这样的法律只有逼死人,太没天理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4 08:18
  , ,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8 22:38
肯定不合理,而且里面有很大的欺骗行为,离婚过后我故意借钱,借条写上离婚前的日期,又是以前男方的亲戚,日期又不能鉴定,那另一方是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法律的空白。悲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8 22:41
所谓的法律专家都是抬头看天的人,不识人间烟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7 15:56






可免除自己

任,没有i正据的,共同承担,

发表于 2016-6-7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离婚有风险,结婚需谨慎!:o:o:o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6 17:42
有什么诚信可言,居然还提前交房,完全把我的生活节奏打乱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30 00:26
如果新婚姻法能规定借款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才有效,这样就太好了!不然夫妻感情不好,一方凭空多些借款套现,不是把另一方害惨了。如能明确规定,要借款的人也会要求夫妻双方签字,这也少了事后许多纠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3 17:26
美其明曰“家校合一”,实则是老师偷懒。老师改学生作业是老师的职责,这样才能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把改作业的工作都推给家长了,请问,这样的奇葩学校、奇葩老师能教得好学生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7 07:29
草尼玛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