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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播报] 凤凰评论:该有人为“公判民工大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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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9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解读 来源:凤凰评论 2016.03.19

该有人为“公判民工大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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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公判大会”屡屡成为舆论焦点,舆情峰值虽各不相同,但舆情走向却是相同的,那就是--不了了之。迄今为止,无一人对“公判大会”负责,也无一个机构宣称要对“公判大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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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阆中公判大会事件”继续发酵。面对公共舆论场上铺天盖地的质疑,还有可能存在的高层过问、上级介入,阆中方面不出来回应是说不过了。18日下午,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以下简称“阆中新闻办”)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就媒体和网民热议的“阆中市公开宣判8名违法讨薪民工”正式给出了回应。前面两条是讲案件的,最后一条是关于“公判大会”的,阆中市新闻办称:

“为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阆中市法院在案发地辖区进行了公开宣判,引发网友较多质疑。南充市、南充市对此十分重视,有关部门已启动调查问责程序,将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公布结果。”

阆中新闻办巧妙地用“公开宣判”替代了“公开宣判大会”,这样的小技巧并不高明。仔细研读回应,重点说了两个问题,一是告诉网民其实那些“讨薪民工”并不是什么底层劳工,其中有两个还是包工头,他们都是坏人,你们别再为这些犯罪分子说话了;二是对公开宣判的程序问题,我们启动了调查问责程序,会严肃处理的,你们等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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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到这样的舆论风暴,阆中新闻办第一时间要做的,其实应该是全网删除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照片和个人信息的。从过往的经验中,这个量级的舆情危机,还波及到了海外(昨日多家外媒报道),一定会有网友对当地主官展开人肉。果不其然,阆中书记的多家靓照昨晚已在微博和微信里流传。以“公判大会”为先声的这场舆情危机,会不会产生“花开几朵,各向一方”,还有待观察。

昨天还有同仁问我,公判大会这事,这些年虽然搞得少了。但中小城市里还是间或还是能看到,怎么阆中这事就闹出这么大动静。

是的。去年6月26日,广东省陆丰市还整了场“6.26”国际禁毒日公开宣判大会,在陆丰市人民体育场举行!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陆丰市人民法院对卓燕欣等38名毒品犯罪人员进行公开宣判。13名毒枭被判处死刑,其中5人被执行死刑、8人被判死缓。那规模,那阵仗,那人山人海,比阆中高出了几个量级。

但,舆论场上对陆丰“6.26”公判大会并无大的波澜。同样是公判大会,陆丰开得,我阆中就开不得?

阆中法院别哭,我来告诉你为什么。

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同样的公判大会,左派右派中间派阶级斗争派程序正义派看见的也各不相同。

陆丰公判的是毒贩,人神共愤。在舆论场上,对毒品犯罪痛恨与声讨,远远超过了对程序正义的吐槽。

而阆中公判的是讨薪者,在劳资关系中处于弱势,从身份上就被同情。在舆论场上,阆中这场公判大会,左派看到的是官商合流打压劳动者,右派看到的是法院漠视人权保障人为制造程序不公。左中右各派在舆论场上迅速交汇融合,共同剑指阆中法院公判大会。

支持阆中法院公判大会的声音当然也有,当太微弱太不成气候,而且经不起一驳。昨日号主为《新京报》执笔的社论中已有阐述,“公开宣判”与“公开宣判大会”在性质上并不能等同。公判大会的组织色彩强烈而浓厚,看看台下分村分组举牌站立的围观者就知道了。在法庭仪式上,被告人应该面向法庭(法官),也就是面对国家法律的象征。公判大会的“示众”性质决定了,被告人只能面向围观者(群众)--因为“示众”的目的就是要让围观者从被告人所承受的羞辱中受到“教育”,而法庭和法官(国家法律的象征)完全隐身在众多被告人和看护被告人的法警之后。通过法律的适用实现司法公正,无形中被“示众”所遮蔽。这就是我昨日执笔的社论的主题:示众式公判消解了司法尊严。

昨日还有同仁问我,质疑公判大会程序不公的,无非是些以精英自居的法律人和知识分子,这批人比例很少,把网络舆论场上占绝大多数的劳动者和底层人士说服了,这舆情危机也就解了吧。

或许这就是阆中新闻办的策略:把违法讨薪且妨害公务的几位被告人是“坏人”的事实告诉广大网民,事件就能回到陆丰公判大会那样的舆情状态了。

阆中新闻办忽略了传播学上一个重要的名词,叫“意见领袖”。当少数人的声音已经说服了沉默的大多数,“阆中公判大会”已被贴上了侵犯人权、打压劳方的刻板印象,再来告诉网民那些“讨薪者”都是“坏人”,想要扭转整体舆情的走向很可能只是一厢情愿。

公共舆情事件的参与人,总是倾向于在舆论场上选择符合自己价值判断的观点,进行自我强化,并进一步通过外部传播强化自己所希望看到的舆情。左中右罕见合流就同一事件展开批评的舆情基础,不会因阆中新闻办的一纸声明而破裂。

当然,对阆中新闻办声称的要“问责”,号主同样不乐观。近年来,“公判大会”屡屡成为舆论焦点,舆情峰值虽各不相同,但舆情走向却是相同的,那就是--不了了之。

迄今为止,无一人对“公判大会”负责,也无一个机构宣称要对“公判大会”负责。

阆中法院会是第一家吗? http://y2.ifengimg.com/a/2015/0708/icon_logo.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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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6-3-19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阆中古城这张名片,着实被玷污了!

发表于 2016-3-19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会不了了之的,毕竟就抓了几个屁民。示众了就示众了,屁民要啥尊严的人格——有人会如此逻辑。

发表于 2016-3-20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0 10:50
漠视民工尊严要不得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0 17:58
政府往往选择执法,对自己有利∽的讲法,叶自己不利的优睁只眼闭只眼

发表于 2016-3-21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民工讨薪,其本意是为了生存,相形之下他们是弱势群体。阆中侃侃而言“为了维护形象”,难道一个城市的形象就比一群民工生存更重要?羞辱了讨薪的民工,而丧失了为官的根基,这无异于饮鸩止渴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1 15:02
讨薪者被公审,实际上是肋长了欠薪者欠薪有理,造成社会矛盾升级,为什么不以恶意破坏社会安定罪惩治久薪者?

发表于 2016-4-13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6-4-13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藐视劳动者的人权!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6-4-13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挺好的历史文化名城,三国文化名片使其遐迩闻名,这次公然将公权凌辱弱者制作成新名片,游客岂能再看好它也心存惴惴不安的戒备——没有良好的法治秩序。

发表于 2016-4-13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显的官商勾结,包工头讨要开发商欠的垫付工程款不应该吗?非要强调民工工资已经支付。为什么讨要欠账还要坐牢?要被法律禁止的公判大会羞辱?

发表于 2016-4-26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判大会”屡屡成为舆论焦点了。

发表于 2016-4-26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有理由性的去讨要工钱。

发表于 2016-4-27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正能量的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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