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看了阆中法院公判非法讨薪农民工一事。想问:一、违法讨薪的前提是什么?讨薪者在做出违法之举前有不有向相关部门反映过情况?如果有,相关部门出面作过有效的调 解没有?二、违 法讨薪事件发生后,被欠的款追发没有?欠薪者作过相应的处理没有?三、欠薪农民工在做过激事件时,有没有采用暴力手段致人受伤受残?四、仅仅是阻了景区大门或拉警察至市政府一事够不够得上入刑?是不是量刑过重?五.在作出开公判大会决定前,有不有过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研究?想没想过公判的负面效果?作为一个文化不多,法律意识淡薄的农民工在血汗钱无着的情况下做出了过激举动我们可以理解,支持拘留10日以下的教育,但你们整天研读法律读本的专业人士竟干出违法的事来,该当何罪?你们脱下外衣,穿上尘灰弥盖的打工服日晒雨淋地苦干了一年半载得不到血汗钱时,恐怕没有一个“依法讨薪”那么乖巧了吧?祖国的繁荣九成要归功于我们农村劳动 者,我们都应该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成果,爱戴劳动者!农民们丢下老小,背乡离井着实是一种无奈,一年到头的劳动所得却被老板恶意拖欠,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我们的政府,我们的法律、公安队伍应该为我们的劳动 者提供多方面的保护,城市建设才能良好有序地进行下去,国家才会长治久安。如果我们变相地为开发商撑腰,当“公判过激讨薪者"成为一种时尚时,“法”就变成邪恶的保护伞,“依法治国”恐怕就怕就成了空谈。所以,阆中法院,你们不但违法,你们还严重违背中央路线。所以,不是一个“错了”可以抚平事件那么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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