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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辣瓣*

[原创] 法官不法,所以肆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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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4-24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一个星期过去了,法院还是没有任何消息。这样拖着似乎不是个办法吧?--------我,一直非常、非常!相信我国的法律,同时我也非常、非常!尊重我国的法律。相信法律是庶民百姓伸张正义的地方-------被告青羊区文化馆擅自、肆意篡改市政府的红头子文件,白纸黑字地把我的名字换成两个冒牌货的,从2014年到2015年,吴穹和张小琼按市文化局指示举办了十几次民艺活动,每次都通知两冒牌货去参加,却从不通知我去!当然,每次活动都发给五百到七百块“劳务费”或“活动经费"--------而作为组织者,那俩人比冒牌货拿的钱更多!---------三年前我就被骗去为”非遗剪纸传习所“---------本市唯一的剪纸非遗团队-------为了领取团队的活动经费而花三千多块钱办理了一系列”手续“,可三年里,没任何人向我发过一分钱!!!!!!!--------我真的该问个为什么?????市文化局大张旗鼓地评选”非遗传人“,我被评上了,且市文化局也大张旗鼓地在网上公布了”传人"名单,我的名字就在名单上!!!!!坏就坏在市文化局请青羊文化馆负责具体工作-------于是,青羊文化馆负责非遗的俩贪官污吏便明目张胆地篡改“传人”名单,把我的名字换成冒牌货!--------如此公开偷梁换柱不会没得到好处吧?--------我不该维权吗?不该寻求法律的帮助吗?不该讨个说法吗?法律是该还人民以公平、公正、公道的吧?如果法院的名字还叫“人民法院”的话!再说一遍--------迄今为止我仍然非常非常相信和尊重我国法律法规--------相信党中央的反腐倡廉--------相信老百姓还有人格人权-------相信法律会主持公道--------不过,仅仅是我相信........现在我似乎该怀疑我的相信了!!!!!!
      老百姓的血汗钱都花在哪里了?怎么花的?都给谁花了?上级不过问,法律也不追究吗?当真是-----谁越坏、越无耻,就越会升官发财吗?上级的指示,我从今往后该反着听吧?那俩冒牌货够资格当“非遗传人”吗?政府的红头子文件是个大笑柄???????

 楼主| 发表于 2016-5-2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时间已到了五月,青羊法院仍然装聋作哑对案件不作判决!这案子很难判么?国家现行法律早就明文规定了的,“法官”在拖什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另一条《名誉权》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一百零二条《荣誉权》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第一百二十条《侵害人格权责任》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第一百二十一条《职务侵权责任》-----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在我国《非物质遗产法》中也明文规定------第三十八条----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应依法给予处分;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活生生、血淋淋的事实摆在面前------青羊文化馆的“非遗”官员就违法了、就滥用职权了------擅自把文化局公布的“非遗传人”名单里我的名字换成了别人!且把我应得的权益也给了“别人”!-------如此明目张胆的违法犯罪------青羊法院还拖什么?我是交了四百块“诉讼费”、法院也正式立了案的!-------该不是在想如何与那贪官勾结以逃避法律的制裁,也躲过反腐风暴吧?-------若青羊法院仍想对百姓搞什么:衙门口朝南开“-------那可是在自掘坟墓啦!试问------当今的反腐谁拖得过去?谁又躲得过去??????、
      我倒等得起!你就是拖到明年去------也还得下个判决结果!若判决不公,我会上诉!就算告到中纪委我也要讨个公道!有理走遍天下!法庭上那对贪官污吏已被我问得哑口无言,分明就理亏!不知得了多少好处贿赂,竟干出如此逆天理反社会的勾当!我不会罢休的!
伟大的公民

发表于 2016-8-5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Q:Q

发表于 2016-8-5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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