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巴中法院对卢菲状告平昌县政府案的宣判,让我们看到了法院还是有坚持正义的时候,对无理取闹、博版面的所谓艺人的狮子大开口,依法驳回其无理请求,要点赞。
但是,正义的到来并非都是一帆风顺。
2015年的一天中午,学生徐某在放学途中在大公路上被他人砍树砸到脑壳成了重伤,杀人偿命,伤人赔钱是天经地义的事,责任人也因此做了牢。没想到的是,因为砍树人家里穷,拿不出钱,伤者要钱无门,就找上了看似还可以擦痒的高升小学,把学校告上法院,要学校赔钱。
本以为法院是个讲理的地方吧,但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伸。经过平昌法院、巴中法院两级审理,结果以高升小学没有证明是否按规定时间放学为由,要为徐某受伤负责,赔偿30几万。
学校冤吗,比窦俄还冤!按法院的逻辑,学校还敢开门办学吗,学生在外面出了事,要学校来自证清白?这是什么狗屁逻辑。我们怀疑法官是学法律出身的吗,不会是从民政局借调来吧。这样的法官的娃儿上学的时候,学校可要有点勇气才敢接收。
学生遭此大难,确实值得同情,但需要整个社会伸出援手,关键时刻更需要我们的人民政府给予求助,而不是把责任都推给小小的学校来承担。
本该给人民温暖与安全感的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你们欠高升小学全体教职工一个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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