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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播报] 卢菲诉平昌文化馆一案一审宣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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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6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女歌手诉文物局副局长“假唱”侵权案一审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中新网记者@苗志勇 3月25(今)日上午,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宣判了备受关注的吉林籍女歌手芦菲状告平昌县人民政府、平昌县文化馆和平昌县文物局副局长周莉萍“假唱”侵权案: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芦菲的诉讼请求,并由她负担案件受理费3300元。宣判后,芦菲当庭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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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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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6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要占老区人民地便宜,我呸

发表于 2016-3-26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
  歌手不是词曲作者 她只享有表演者权

     昨日,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歌手芦菲状告周莉萍“假唱”案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本案中原告芦菲既不是《江口水乡》的词曲作者,也不享有表演权,只享有表演者权,故本案应定性为侵害表演者权纠纷。
    法院认为被告平昌县文化馆与《江口水乡》的词、曲作者虽签订有《原创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享有永久使用和出版发行的权利,但使用了芦菲演唱的《江口水乡》歌曲小样,侵犯了芦菲应当享有的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以及获得报酬的权利。平昌县文化馆称在开幕式表演中系误播以及对歌曲小样的使用是合理使用于法无据,对其抗辩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被告周莉萍在拍摄《江口水乡》MTV时系平昌县文化馆的职工(后2014年1月8日由平昌县文化馆调入平昌县文物局工作,目前为副局长),履行的是职务行为,歌曲小样的持有者是平昌县文化馆,是播放伴奏还是歌曲小样,不是周莉萍个人能决定的,且周莉萍未收取任何费用,故周莉萍实施的行为后果,应当由平昌县文化馆承担。

    另一被告平昌县人民政府作为四川省第五届乡村文化旅游节开幕式的承办单位之一,也无证据证实平昌县人民政府在乡旅节上授意或知道平昌县文化馆、周莉萍有侵犯芦菲表演者权的行为。平昌县人民政府尽到了合理的审查义务,故对芦菲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被告
曾与原告签免责协议,已赔15万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5月中旬,芦菲与平昌县文化馆达成的《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有效。平昌县文化馆已按协议约定支付赔偿款15万元,并重新为芦菲拍摄了MTV。

    在协议第六条载明了“芦菲对平昌县文化馆及相关单位在《江口水乡》歌曲演唱、使用中的侵权行为表示予以谅解,放弃侵权一事所有的民事赔偿的权利,不再追究。”

    因芦菲与平昌县文化馆达成的协议中已对侵权行为予以谅解,且在达成协议后平昌县文化馆已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表了声明,故对原告芦菲要求在侵权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巴中中院表示不再支持。

    经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巴中中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芦菲的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3300元,由原告芦菲承担。芦菲表示不服,将提出上诉。


成都商报记者 周子铭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6-3-26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凡是两只眼睛只有钱的人,都会自取其辱。

发表于 2016-3-26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歌手无耻的样子,怎么说呢?像素比较低。。。
发表于 2016-3-26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输不起的人,往往也是赢不了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6 21:57
什么叫知识产权?是包括歌声的。这帮婊子养的!中国如今的假冒伪劣泛滥就是有这样的法院、这样的官员。周莉萍冒名假唱居然是“职务行为”,那周永康、武长顺也是职务行为了?你们是在秀脸皮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6 22:16
楼上的观点我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6 22:19
典型的地方保护,虽然是法院审理,仍然是行政手段,你再有理没权也是卵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7 07:24
这是法制公平正义的彰显!

发表于 2016-3-27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首歌已经得到15万了,还赚了点人气,早该满足了。

发表于 2016-3-27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卢菲,你现在静下心来想一想,是不是被某个法律工作者忽悠了。

发表于 2016-3-27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是公正公平的,法院判决是公平公正的,尊重法律,敬畏法律。

发表于 2016-3-27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出了名的不仅仅是卢菲,周丽萍也出名了。

发表于 2016-3-27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水稻 发表于 2016-3-27 08:48
卢菲,你现在静下心来想一想,是不是被某个法律工作者忽悠了。

她是被无良律师误导了!已经赔了15万,够了。如果平昌三被告提起反诉,恐怕15万都还要退一些回来,呵呵。因为,原告无法证明被告通过你的声音,赚了许多钱————说白了,基本是用于公益行为。

发表于 2016-3-27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法院的判决:法理清楚,逻辑性强,于法有据,判决正确!
我反复学习了相关法律,不过就是侵犯了她的表演者权,而不是表演权,说白了,就是没经过她允许用了她的歌声,呵呵。这个法院是支持的,已经赔15万了,她反悔无据。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6-3-28 06:15 | 显示全部楼层
白云之子 发表于 2016-3-27 21:27
坚决支持法院的判决:法理清楚,逻辑性强,于法有据,判决正确!
我反复学习了相关法律,不过就是侵犯了她 ...

个人理解,如果不是平昌文化馆给她了15万后有个协议在,双方早已签字生效,就得遵守公俗良序的原则,那么作为周丽萍顶多是失误性的模仿秀而已。如果别人模仿你的唱声就侵权,那就天下大乱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8 07:29
打着原唱的牌子,到处招摇,在你眼里居然只是“模仿秀”!真是人不要脸,无人能敌。

发表于 2016-3-28 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模仿秀,是一种表演,演出。模仿秀就是利用一些道具和行为(包括肢身语言,声音,表情等)来模仿明星(特定场合也包括非明星)的形象和举止的行为。
与盗版假冒侵犯知识产权;P:lol;P

发表于 2016-3-28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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