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特殊人群仅包涵下肢残疾人士,我相信绝大多数群众是赞赏.理解.支持的!那么应提前对该部分人士予以公示,让群众知情,杜绝黑箱操作,事前不给一小撮人钻空子!
1拆迁前后,合同面积与实际交房面积相差甚远,绝不是管委会回应的仅仅是误差【希望相关人员学学国家对相关问题的规定!莫瞎说,误导民众】。
3众所周知,房屋的面积.位置.朝向等决定房屋的价值,房屋的面积发生众大变化,根据合同法拆迁方即政府违约在先,如今分房又把房屋及民众分成三六九等,分房屋.分人群.分时段.分开摇号分房,你们的标准,法理依据是什么??合理合法吗?民众知情吗?让合法的摇号分房,给你们的不合法决策过程.及结果披上貌似合法的外衣!让民众为你们的失误.失职买
单?!
4应让阳光拆迁,透明,公开公平公正,贯穿整个拆迁安置始终
5强烈要求上级纪委.纪检.监察等部门领导强式介入!调查有无违法乱纪,贪赃枉法,失职渎职!给广大拆迁群众一片晴朗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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