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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江油发生一起严重的涉黑暴力事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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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9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江油发生一起严重的涉黑暴力事件(转载)
        一年以来,中国发生了一系列不幸的事件,2008冰雪灾害,四川大地震,西藏3.14暴力事件等等,前几天发生了新疆暴力事件,这

让善良团结的中国人民的心紧紧相连,但下面发生在地震重灾区江油的暴力事件不得不让人心酸!
    四川江油市雁门镇居民何某地震后在镇上开了一家机电门市部,镇上一青年李某在何某处修理机电后未付钱(约400多元),后

何某多次向其讨要,均未果。2009年7月3日,何某再次电话向其讨要,对方竟然翻脸不认帐,并扬言要“修理”何某,因为当时确实

是气急了,何某便应约到了李某家楼下,过了一会儿李某便带了一帮人(有20多人)过来了,没说几句,李某便动手打何某,其他人

也加入到了打人的队伍中(期间大约有10人左右参与了打人的过程)。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但是没有人敢去劝说,李某一帮人的气

焰十分嚣张,尽管围观群众十分愤慨,但出于李某等人的淫威,始终没有人上前一步。期间有人报警,但始终未见派出所有人过来。

想想,何某孤身一人,本身就寡不敌众,但李某等人丝毫没有罢手的意思,木棍,钢管,拳头等雨点般落在了何某身上,就这样,何

某终于倒在了李某等人的暴力之下。
    事后,李某等人扬长而去,有好心人连忙把血肉模糊已经昏迷过去的何某送到了厚坝一医院,何某头上逢了几十针终于醒了过来

,伤势有所缓解的他因经济和牵挂家人等原因没有继续留在医院,而是下午立即坐车回到了雁门镇的家中。回到家里,父母痛苦不已

,亲戚朋友也相继来看望他。等到晚上的时候,一家人做了香喷喷的一桌饭菜款待到来的亲戚朋友,众人围在桌前,这时,门“嘭”

的一声响了,李某带了一帮人(约10多个)气势凶凶的闯了进来,身后还有四名派出所的警察,其中三名身穿警服,一名警察着便装。

因为看到有警察,何某及其家人毫无防备,但还没等反应过来,李某等人便手持木棒等凶器劈头乱打,他们随手操起桌子上的啤酒瓶

便向何某及其家人头上砸去,桌上的啤酒瓶砸光了,其他人都逃过一劫,但何某50多岁的叔叔魏某头上却被重重的砸烂了两个啤酒瓶

,一时间,血留不止。其他人也重的重伤,轻的轻伤,屋里一片狼籍。李某等人还不解气,还乱砸屋里的东西.可怜的何某家人已经倒

在地上,毫无还手之力.整个暴力过程中,跟随李某而来的四名警察一直在旁观.并没有阻止暴力发生,这就是我们的"人民警察",我想,

看到这里,没有人不无愤慨.暴力结束后,李某等人和跟随而来的警察扬长而去,热心的邻居们赶忙把伤者送到了江油市中医院.
    经诊断,何某叔叔魏某脑颅内出血,其他人也伤情较重.何某随后电话上访市公安局,但上面人给出的答复都很模糊,事情毕竟闹大

了点,第二天(7月4日),便有江油电视台的记者来采访,何某家人似乎看到了希望,但让人特别气愤的是,来访的记者竟然劝何某家人不

要往外散播消息,不要上访,特别是"不要说公安局和派出所的坏话".在此,我想问一句这位记者朋友,这样说话是你自己的决定还是电

视台的决定,或者是其他人.众所周知,新闻煤体是来监督社会的,政府是为老百姓服务的,出了这等事,你却要求别人息事宁人,你于心

何在.这让我想起了前不久有一位地方政府官员在一记者采访时,竟然问记者是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真的是世道悲哀啊!竟然

在人民当家做主的当代中国竟然有人如此说话,而且说出此话的人竟是一名记者朋友!(千真万确,何某电话是15528504501,不信可

亲自问询)
    截止今日,何某一家人仍然躺在医院里,但除了普通的热心群众外没有人为他们主持公道,没有人来问候他们一句,躺在医院的他们

自己还要承受巨大的医疗费用,但此时的暴徒李某仍然逍遥法外.在此,我想申明的是,我不是文中何某的亲戚和朋友,我只是看到一个

毫无权利和背景的普通老百姓在遭遇了不幸之后,却不知何处申述,没有人为他们撑腰,只能悄悄的落泪,做为一个正常的中国人,我的

心很痛,我想像其他热心人一样为他们做点什么,但我无能无力,因为我也像他们一样,我只是市井中的一名寻常百姓,我只能通过这种

方式来表达对他们的同情,以唤起社会对他们的关注,严惩施暴者!如果你也是和我一样是有血有肉的中国人,请转发此文吧!我相信政

府是正义的!社会是正义的的,法律是正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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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9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具说公安机关已经在调查之中。

发表于 2009-7-9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涉黑暴力  还是不能乱用哦

发表于 2009-7-9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我所之此事并非上面所说`公安机关已经在调查,你们歪曲事实是何目的? 据说下午何某就买起刀及其亲属到李某家生事照成李某被砍伤和几名劝驾的人被打伤,卖刀的人应该可以做证!在现场的人应该也可以做证,真的有良心的话!!所谓的头上缝几十针,天!有头脑的人都会想到那将是什么状况?他还能下午回来?!(猪样!说谎话也不会编)晚上听说何某发短信息威胁李,李某随即发给警察,警察调解可何某气焰嚣张照成打架事件,你们甚至于敢打伤人民警察!(太厉害了,我估计这是恶人先告状),好象我听说是警察把你们送到医院的吧???!!!

     记者我在雁门见过~好象不是江油吧,你说记者乱说话?你难道说的是实话?你不相信警察何必又找警察!真的太鄙视你们这种人!相信警察会调查清楚。

     现在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我是很鄙视这种人!真实情况会弄清楚该付法律责任的也跑不掉!我所希望的是不要为了达到一定不可告人的目用尽一切手段来歪曲事实,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人我见多了~!相信大家也会知道事实到底怎样!

   网络是方便可是他不欢迎某些利用网络来获取一定不可告人的目的!!这种人实在太可恶了!

    本来不想说的,看到又一个利用网络的人来歪曲事实来博取别人同情,我就气愤!这些人怎么不在桥头拿个烂饭碗啊!!!

    再声明下`我并不是某一方的什么人!我也不屑于这种人打交道,我是本地方人所以知道些情况!把真实还给大家吧~!不要把大家都当成跟你们一样的傻子!!

   

发表于 2009-7-9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说的都差不多,但还不完全。我知道的还有那边双方都有10几20人~叫几个警察去控制局面??我估计谁在那里都控制不住。而且好象警察也受伤了样。 我们还是相信警察的,比如(朴实的民警 感动大山深处——记江油市雁门派出所民警鲜伟)一贴就很感动,你们都可以看看! 本来我就不喜欢上网 突然听说我们自己身边的事来看看~结果我了解的和这篇文章简直不一样! 同样鄙视利用网络来欺骗大家的人,不知道他们用这些手段有什么意思。

发表于 2009-7-9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是不是脑壳进水老哦!

发表于 2009-7-9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事情还在调查中就有人敢乱发帖子啊?

这是什么世道哦.

还转载?转载也要根据事实吧?

现在网络的威力确实大.

但是也让那些人有机会歪曲事实.

气愤.气愤.气愤.

发表于 2009-7-10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写作水平很高!但是不知道是不是事实真相!相信事情会有水落石出的那天。如果警察真的像作者所说的那样,这个社会就乱套了!而媒体,我相信也不会真的说出那样的话,不知道会不会有夸张的言辞,但是希望事实尽快调查清楚!另外,躺在医院的他们,如果自身买了保险的话,应该可以报一部分吧。

发表于 2009-7-10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认清事实  在发表言论

 

      雁门离江油城区87公里,途经7个大镇,道路十分危险。  

有良知的网友们,请你有时间,有机会一定到雁门来考察来作客。雁门片区绝大多数人的思想是纯洁的,觉悟是相当高的,立场是坚定的,头脑是清醒的,明辩是非的能力是及强的,雁门这里的百姓相互间的关系是“竹根”关系,相互间是亲戚关系。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他们都相互间理解,宽容,关照,彼此间帮助,积极去想办法解决问题,并不是把问题扩大化,舆论化。

      比如:“7.03”事件发生后,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双方都是古亲戚,事发后双方都在尽力、尽量协商解决问题,并不是象个别人那样在网上捕风做影,不求事实,只求道听途说,混淆事实,散布不实信息,误导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转帖。

      雁门镇中心卫生院常年担负着救生的义务,常规病都可以医治;雁门派出所从建所至今已经50余年了,当地群众反映,在执法环节中,从未出现过执法中不作为的现象发生,包括“7.03”在内;事发后的当地媒体(记者)跟踪调查此事是他们的义务,怎么也说到当地记者的工作不是呢?

     在网上发表此舆论的同志,不管你处于什么目的,你必须尊重事实,不能随心所欲,想当然的乱写,乱发帖......

发表于 2009-7-10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09-7-11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人,不清楚事实胡编乱造,作为一个成年人,说话跟放屁一样,惟恐天下不乱,发帖子摆事实没错,但利用互联网这个平台造谣生事、夸大其词真的很可恶,强烈鄙视发此贴的人。强调,我是江油人,我与上述描写人物无任何关系,但我知道江油警察的艰辛和雁门人民的淳朴。

发表于 2009-7-11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不要编造事实

发表于 2009-7-13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作文写得还不错哈,不过楼主的素质不行。

什么叫涉黑请上百度查清楚再来说。

20多个人打架也叫涉黑?  楼主你看过古惑仔没得呢?(题外话)

 

还有,中午间何某打输老,晚上还给别人李某发了个短信,信息内容大致为“莽子(李某),今天你人多,你赢老,老子要你以后都睡不好觉”

是人看到这消息都不得爽,打输老,还要撂狠话,你算老几啊?  当时 李某就把短信转发给了警方。

 

李某带了一帮人(约10多个),楼主你怎么不写何家那方也有9个人呢?         枪手也太不专业了吧。

警察收到消息肯定要去看下,防止恶性事件发生,哪晓得将近30个人打架,你让4个警察去制止,你以为警察是神仙么?

 

你说 何某一家人仍然躺在医院里  你咋个不说李某那方也有人重伤躺在医院里呢。

 

既然双方都是重伤,把下重手那人找出来处理了就行了撒。一个小事情被楼主忽悠得这么猛。

 

5号那天,我在中医院看到十来个警察在问何家人,问完了还让何家人核实笔录并在上面签字、按手印,总的来说阵势还挺大的呢。

 

那天在医院很多人都听了何家人讲述打人事件的前因后果。

 

我说这些只是对楼主文章中不足的地方进行了一点补充。写文章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发表于 2009-7-14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09-7-16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09-7-18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400人民币.还杀的要死....路过看看.

发表于 2009-7-20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文责自负,说话要讲事实,要实事求是,不要张琪嘴巴乱说,我相信有这么回事,但是事情的经过不是笔者所说得那样。

发表于 2009-8-13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09-9-1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都只说对自己有利的话,而不是真相。

发表于 2009-9-28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同意19楼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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