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浪新闻报道,今年3月初,河北沧州市第一中学12名高中生因在校携带或使用手机陆续被劝退,随后引起热议。被劝退学生家长多次找学校协商未果,孩子至今没有返校。校方称严肃执行校规,体现了学校为大多数学生负责的担当。(3月28日 新浪新闻) 沧州市第一中学以携带手机入校为由劝退学生,这真的是开了教育界的先河,起到了“带头模范作用”。校方一再表示,严肃执行校规,体现了学校为大多数学生负责的担当。教育不是万能的,惩戒本身也是一种教育。在笔者看来,这就是诡辩。教育的职责是引导学生积极更好地学习,如果惩戒是教育的一种手段,以劝退形式的惩戒来管理学生,是将惩戒与教育相颠倒,这样的行为根本不是为了教育而惩戒。更何况《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明文规定,对违反校规的学生“不应以停课、劝退等形式剥夺学生学习权利”。学校以校规为由,却忘了法大于校规,法律赋予学生学习的权力,学校却违背法律去遵循自己的小规矩,真不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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