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台女童遭砍头案”的看法 28日上午,在台北市内湖区,发生了一位4岁的刘姓女童被砍头的骇人命案,这起女童遭砍头案令整个台湾社会为之震惊。 女童和妈妈一同外出,准备去捷运站接外公。当时妈妈推着娃娃车,女童则骑着小脚踏车,两人行经台北内湖环山路一段一处巷口时,突然被一男子尾随砍杀,小女孩头颅与身体当场分离、满地鲜血,已明显无生命迹象。对面修车厂员工听到声响后,急忙冲出来,上前制伏嫌犯,也有经过路人赶紧报警救援。修车厂员工事后称,当时听到有人在喊救命,但赶出来时早已来不及了。女童母亲目睹整个过程,几近崩溃。 对此台湾社会也反应强烈,包括多位台湾艺人对此事件也发表了议论,表示痛心与谴责,国民党也积极采取措施,修订“刑法”草案。 在我看来这事件折射出的是社会治安制度的不完善与部分人的公德心缺失、道德沦丧和人性全无的问题。同时,这件对幼小无故的孩童的残暴行为,是不是也折射出了这类人对我们这些除已遭毒手的小女孩外的生存是多么巨大的威胁,是不是对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次挑衅呢?这样的问题,这样的行为,这样的危害源,有良知、有道德、有人性的我们又该做如何思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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