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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专业巡查03

[群众呼声] 请问西充县人民法院,这样的回复是暂未打老虎的虎性表现?还是传统的四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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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4-14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有多黑,查清问题真相,还无辜受害者公道!

发表于 2016-4-16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案发时是周二,场镇两三百带娃娃的家长亲眼目睹了整个过程,眼睛是雪亮的!

发表于 2016-4-16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案发时是周二,场镇两三百带娃娃的家长亲眼目睹了整个过程,眼睛是雪亮的!

发表于 2016-4-16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准无辜受害者说实话,但案发时是周二,场镇两三百带娃娃的家长亲眼目睹了整个过程,眼睛是雪亮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1 09:35
小小案件会不会牵出大的腐败窝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1 09:38
火灾安全责任事故真相,究竟是谁是哪个或哪些部门在极力掩盖什么?

发表于 2016-4-22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有幸作为庭审旁听者参加了莲池1229庭审现场,感触颇多!

发表于 2016-4-22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发表于 2016-4-22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4月22日庭审·到12点50分,电力公司和当地镇政府不是积极的采取补救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实际工作!
给无辜受害者赔礼道歉,以争取求得群众的谅解!而是极端百般抵赖狡辩,甚至制造虚假31号文件
(文件封面是31号,里面又编成了30号,更滑稽的是同一页首尾倒置混乱!)推卸自己“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
1229火灾后,直到现在,两家单位没有吸取教训,主动把管理落到实处,短短几月接连又发生了几起电气火灾安
全事故,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儿戏——菜市坝老农机站电气两次起火,年后又电气起火,元宵虹溪河场镇桥
头电气起火,出动了消防武警,网友微信传遍了全国!这不老街转角处近期又几次电气起火花,差点造成重大火灾。。。。。。。

发表于 2016-4-22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4月22日庭审·到12点50分,电力公司和当地镇政府不是积极的采取补救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实际工作!
给无辜受害者赔礼道歉,以争取求得群众的谅解!而是极端百般抵赖狡辩,甚至制造虚假31号文件
(文件封面是31号,里面又编成了30号,更滑稽的是同一页首尾倒置混乱!)推卸自己“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
1229火灾后,直到现在,两家单位没有吸取教训,主动把管理落到实处,短短几月接连又发生了几起电气火灾安
全事故,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儿戏——菜市坝老农机站电气两次起火,年后又电气起火,元宵虹溪河场镇桥
头电气起火,出动了消防武警,网友微信传遍了全国!这不老街转角处近期又几次电气起火花,差点造成重大火灾。。。。。。。

发表于 2016-4-27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为西充县莲池镇相关部门点个赞,因为这是莲池老百姓的福音
     随着2016422日上午9时西充县人民法院对“莲池古镇老街2015.1229火灾安全责任事故”案件的公开审理,引起了西充县莲池镇相关部门的警醒。首先是中仁燃气公司在场镇显眼位置挂放《应急抢险电话》,并由公司领导牵头出面,与部分业主用户代表补签《用气安全合约》。其次,莲池镇小学于此案开庭前的421日下午在教工宿舍每家门上张贴了《莲池小学安全用电用气合约》,同时出资整改了老化的电气线路。再是,427日,莲池镇逢场,莲池镇相关部门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召开了安全督查专题会,会后大约1030分左右,安办工作人员到莲池古镇老街新街张贴了《莲池镇场镇居民消防安全公约》。
      这种一改过去那种“烧了就烧了,损毁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损毁了就损毁了,又不是我去给他烧了、损毁了”的观念和行动,是一大进步,值得点赞!
      原来,该镇几次山林大火没有烧醒沉睡的相关部门,同时莲池古镇老街2015.1229火灾,还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2016年春节前后,该镇老乡政府旁的黄角树农机站老房屋三次发生电气火灾,2016正月十四晚上该镇洪溪河桥头燃气及电气火灾,再次出动消防武警。4月老街转角处多次电气起火花,均没有唤醒安全意识。
     这次422日上午9时西充县人民法院对“莲池古镇老街2015.1229火灾安全责任事故”案件的公开审理,才如梦初醒,意识到“管理不作为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是要承担相应管理责任的!纳税人用气用电是交了费的,其中就包含了管理费。对不符合用电用气安全的,相关部门有权通知整改,避免对他人生命财产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如不按期整改,可停止供气供电,直到整改好了为止!

发表于 2016-5-1 06: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代发1229火灾结案陈词
      天若有情,天也老,天理今何在?火灾中无辜受害的李某已对起火失火者达成谅解,不追究其失火责任,这是多么的宽容?
      1.可对方没有任何良心发现,还想尽千方百计,找假证明人把“几百双眼睛、众目睽睽、大家有目共睹的、烧了几十分钟才烧到李某隔壁的火”嫁祸于李某头上,幸好有JPRS天网卫星监测!
     2.用全卖副食品的人证明李某的损失货物没有那么多,做过“学具、文具小百货”的都知道,李某的任意一箱两箱“学具、文具”小百货都可值两三千元甚至更多,而副食品的矿泉水一件24瓶批发才16元,一百件堆码半间屋才一千六,两百件才抵得上李某一两箱“学具、文具”小百货货物,品种都不同,怎能相比?怎么能以此去衡量李某火灾损失的大小?
    3.很多人不知道,学校“学具、文具”小百货,“季节性、年级性”非常强,一批“学具、文具”小百货赶上买了,可全部卖完,但迟一天两天,错过了卖的时间,学校把那个知识点教走了,要下一批学生下一年级第二年才用得上,第二年又才能卖?所以“学具、文具小百货”跨年度存放货、积压货多是正常现象,不存在过期、报废之说!
    4.1229火灾前,批发商不止一次给李某上货送货到李某的仓库,都同时看到近百多平米的库房堆码满了货物,挤都挤不进去,同时在火灾后出了书证。
     火灾后清理出的烂残渣堆满了学校那十多米长六米宽的过道,街上还堆成了山,几家人整理了好多天!李某每天伤心流泪到火灾现场瓦砾下刨货物残渣,哭红了双眼,刨烂了双手,双手十指出血,不知还在说瞎话作伪证的人良心都被狗吃了?
    5.相关部门还在昧着良心,千方百计推卸责任,把自己不作为,给“无辜受害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责任推得一干二净,火灾发生了几个月了,4月22日庭审都结束了,才去找假证人补签“安全责任书”、补签“与老街场镇用气用电安全合同”,补签“整改通知书”,作为人的良知哪去了?
    这还不说,相关部门不是吸取经验教训,及时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把精力用在作假上。不是积极的采取补救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实际工作!给无辜受害者赔礼道歉,以争取求得群众的谅解!而是极端百般抵赖狡辩,甚至制造虚假31号文件(文件封面是31号,里面又编成了30号,更滑稽的是同一页首尾倒置混乱!)推卸自己“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1229火灾后,直到现在,两家单位没有吸取教训,主动把管理落到实处,短短几月接连又发生了几起电气火灾安全事故,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儿戏——菜市坝老农机站住户电气两次起火,年后又电气起火,元宵虹溪河场镇桥头电气起火,出动了消防武警,网友微信传遍了全国!这不老街转角处近期又几次电气起火花,差点造成重大 灾。。。。。。。
       6.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公正的法律最终会回到无辜受害者这边,还他们一个公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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