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为西充县莲池镇相关部门点个赞,因为这是莲池老百姓的福音 随着2016年4月22日上午9时西充县人民法院对“莲池古镇老街2015.1229火灾安全责任事故”案件的公开审理,引起了西充县莲池镇相关部门的警醒。首先是中仁燃气公司在场镇显眼位置挂放《应急抢险电话》,并由公司领导牵头出面,与部分业主用户代表补签《用气安全合约》。其次,莲池镇小学于此案开庭前的4月21日下午在教工宿舍每家门上张贴了《莲池小学安全用电用气合约》,同时出资整改了老化的电气线路。再是,4月27日,莲池镇逢场,莲池镇相关部门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召开了安全督查专题会,会后大约10时30分左右,安办工作人员到莲池古镇老街新街张贴了《莲池镇场镇居民消防安全公约》。 这种一改过去那种“烧了就烧了,损毁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损毁了就损毁了,又不是我去给他烧了、损毁了”的观念和行动,是一大进步,值得点赞! 原来,该镇几次山林大火没有烧醒沉睡的相关部门,同时莲池古镇老街2015.1229火灾,还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2016年春节前后,该镇老乡政府旁的黄角树农机站老房屋三次发生电气火灾,2016正月十四晚上该镇洪溪河桥头燃气及电气火灾,再次出动消防武警。4月老街转角处多次电气起火花,均没有唤醒安全意识。 这次4月22日上午9时西充县人民法院对“莲池古镇老街2015.1229火灾安全责任事故”案件的公开审理,才如梦初醒,意识到“管理不作为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是要承担相应管理责任的!纳税人用气用电是交了费的,其中就包含了管理费。对不符合用电用气安全的,相关部门有权通知整改,避免对他人生命财产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如不按期整改,可停止供气供电,直到整改好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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