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务落实“三步曲”。第一步,由县退耕办将任务预安排到镇(街道),镇(街道)将落实情况反馈县退耕办;第二步,县退耕办根据镇(街道)的反馈情况进行初步规划;第三步,县退耕办组织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等部门对初步规划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任务分解方案,正式下达建设任务。 (2)检查验收“三级制”。第一级,镇(街道)组织力量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县退耕办,凡是镇(街道)未开展自查的,县退耕办一律不检查;第二级,县退耕办组织技术人员对全县的专项建设实行逐地块、逐小班的全面检查;第三级,县退耕办组织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对专项建设实施程序、物资发放、政策兑现到位情况等进行综合检查。 (3)补助报账“三审制”。第一审,镇(街道)对专项建设补助资金的票据、资料进行初审;第二审,县退耕办对各镇(街道)专项建设补助资金的票据、资料进行复核;第三审,县财政局对各镇(街道)专项建设补助资金的票据、资料进行最后审核,在确认符合要求后才予以报账,兑现补助。 隆昌县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中坚持推行“三三制”,截止2015年,全县完成退耕还林专项建设品种改造14688亩,丰产措施40621亩,两项资金累计兑现16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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