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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ailin

[讨论]关于出租车后标语-"打击助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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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4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混世魔王第二代在2009-7-11 7:09:00的发言:

“现在的残疾车要交通意识没意识!”
请问,出租车公司有交通常识吗?出租车司机有交通常识吗?在街上横冲直撞、蛮不讲理、唯利是图就是垄断出租车公司的卑劣行径!!!

 

“残疾车光在出事,别让残疾车,成为致残车!”

我想说,出租车在街上横冲直撞、乱停乱放、蛮不讲理、拼车拒载、光在出事,别让出租车成为致残车!!成为公愤车!!

说得相当好,现在的普通家用车主恐怕都有一个梦想,就是赚了钱买悍马开上街,出租车再在面前甩盘子,就撞他龟儿子!

发表于 2009-7-14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出租太少了,已成了垄断行业了。出租司机一天上半天班,一年的工资比工作人员高出几倍,这是什么逻辑?政府有关部门是胀干饭的?不懂得市场规则?为什么拿不出一些具体可行可操作性的东西来合理平衡?

发表于 2009-7-14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混世魔王第二代在2009-7-13 23:27:00的发言:

狡辩!!!!!

自行车能跑运营?

不要拿自行车来说事!!!

就像你是人,残障人士也是人

那就能得出你就是残障人士这个结论!

你难到不觉得得出的这个结论很可笑吗?

 

发表于 2009-7-14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混世魔王第二代在2009-7-11 13:12:00的发言:

如果出租车也按"残疾专用车"收费,巴城老百姓会不会去坐残疾车呢????

 

反映出一个致命问题:巴中市民还很穷啊!政府的脱贫致富任务没有完成好啊!光图表面上的虚华,老百姓可惨了!!!!城市的盲目发展与市民的低收入不同步啊!

混姐说得好。确实如此。支持。[em17]

gst

发表于 2009-7-14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发表如下观点:

1、助残车是不是都是残疾人在开?

2、规范管理,在有保障的情况下允许载客;

3、出租车也该规范一车多载的现象。

发表于 2009-7-14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打击助残车,应该是打击出租车,是哪个哈球日的写错了.

发表于 2009-7-14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打你老子那鸡娃子。早些不管,这哈儿发展多了就违法了。
打你老子那鸡娃子。早些不管,这哈儿发展多了就违法了。
打你老子那鸡娃子。早些不管,这哈儿发展多了就违法了。
发表于 2009-7-14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应该是打击,而是应该把残疾车统一规范的管理!
   现在的残疾车要保险没保险,要交通意识没意识!

    政府真的不该管管吗?我们应该同情残疾人,但应该是用合法的方式来同情他们!

     残疾车光在出事,别让残疾车,成为致残车!

发表于 2009-7-14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对打击的朋友们,你们既然反对打击就去坐噻,让助残车把你也整残了,让你也开上助残车你就知道该不该打击!!!!!!!!!!

发表于 2009-7-14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击的对象应该是利用助残车违法运营的行为

我们应该提倡残疾人自食其力、支持残疾朋友合法的生存生活权利

但一切行为应该是以不违法违规为前提

实在,残疾朋友利用助残车营运是非常危险的

助残车的本来用途是方便残疾朋友出行

发表于 2009-7-14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理性,理解

发表于 2009-7-14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小哪吒在2009-7-11 13:22:00的发言:

既然他们是残疾人,那么他们应该知道自己的缺陷。

不适宜驾车,更不适宜营运!存在安全隐患!

残疾人值得同情,但不能让更多人成为残疾人!!!

 

发表于 2009-7-15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助残车出現之前。

 

殘疾人都是靠什麼生活的呢?

 

現在離開了助残车就活不下去了?

 

管理部門的也管過好多次。但是我看到有穿制服的執法人員一管那些助残车拉客的行為,不到半個小時,周圍就圍著一群杵這拐杖的殘疾人擋在車子面前。要死要活的。現在又提倡文明執法,現在也很少出現執法人員與被執法對象發生肢體衝突的情況。倒是被執法對象極度不配合,現場鬧了又去辦公場所鬧。

 

換個角度想想。。假如你是執法人員,你又該怎麼來管理?

发表于 2009-7-15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em57]

发表于 2009-7-15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em54]

发表于 2009-7-15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em52]

发表于 2009-7-15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09-7-15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我本輕狂在2009-7-11 9:40:00的发言:

請問,如果乘客坐助残车出了车祸怎么办?

谁负责?

助残车有几个买了保险的?

不要告诉我司机能负责哈

残障人士不找政府要钱还是好的

谁还可能去赔偿乘客!!

助残车就是不该拉客!!!

政府该严厉打击

你要生活

乘客也需要一个安全的乘车环境!!!

发表于 2009-7-15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九条 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知道这个能不能说明一点点情况呢

注:出租汽车,是指经主管部门批准,按照乘客和用户意思提供客运服务,并且按照行驶里程和时间收费的客车。

发表于 2009-7-15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出租车司机莫职业道德,应该再添100辆助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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