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工作人员的招考公告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经宁南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岗位表。
招聘对象
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非在编在职人员。其中,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方式进行报名,于 2016年4月5日至4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宁南县南丝路政务中心4栋二楼)报名(双休、节假日不报名)。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缴费收据于2016年4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由本人出具委托书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笔试时间安排及时限
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卷面满分100分。
聘用情况
根据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缺编情况,公布聘用单位及岗位,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擅自调离所聘单位,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人员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网
原标题: 2016年4月凉山州宁南县事业单位招聘2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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