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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播报] 【持高跟鞋敲破保安头的女警是否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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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0 0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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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文

  近期,笔者博文提及了几名因“芝麻粒”大的事而对社会底层施暴的公职人员,如西安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苏大平因不满收取3元停车费,殴打并致伤六旬保安;驾驶奔驰车的江苏省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宿城管理处主任孙巍为两元钱停车费与保安发生争执后大打出手,致该保安“双侧额顶部头皮血肿”,“左侧眼眶下壁骨折伴左侧眶周及颜面部软组织挫伤、肿胀”,“左侧鼻骨骨折”,“左侧上颌窦内高密度影,考虑积血”。


    笔者一直是难以理解,作为公职人员理应具备正常的价值观,必须具备做人的基本素养,否则自己就必然会变成“不是人”。可这些公职人员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竟对他人大打出手,而且不惜冒着犯罪的风险“往死里打”。这种暴戾现象反映出他们平时骄奢淫欲惯了,在当地已经养成“土皇帝”习性,虽然对待上级似“哈巴狗”,但面对社会底层的时候却是一只十足的“疯狗”。


    今天海峡都市报报道的另一件公职人员殴打保安事件,更是令笔者感受到“三观”已尽毁的公职人员不但比此前想象的多,还比此前想象的更为严重。因为这名施暴者竟是一名女警,一名原本该以温婉、善良、典雅面对社会的女性,其暴戾程度与其身份及性别均极不相称。


    这篇题为《福建女警持高跟鞋敲破保安头官方回应》的文章披露,4月7日晚,几段打人视频在微信朋友圈传播,视频中的施暴者为漳浦县女警,叫张志珍。爆料称,女警事发前喝了酒,与漳浦县富丽小区保安争执过程中持高跟鞋将对方头敲破。另外一段视频显示,被打保安头部流血,正在呼救,用来止血的白布也被鲜血染红。


    这些公职人员之所以敢于表现出令人匪夷所思的暴戾,实际上还是欺软怕硬,认为处于社会底层的保安好欺负。即使问题闹大,相关部门不得不处理时,“天平”也会向他们这边倾斜。比如西安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苏大平,若是普通百姓这么暴戾,警方最起码要以“寻衅滋事”伺候,拘留是必然的,而已经天怒人怨的苏大平,仅仅领受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笔者一直认为,互联网真是21世纪献给中国普通百姓的一份大礼。因为这段视频在网上流传,警方行动迅速。漳浦公安官方微信于8日凌晨2时许发布新闻通稿称:决定给予当事女民警张志珍停止执行职务,并由纪检部门介入调查,同时指示绥安派出所要迅速展开调查,及时查清事实,依法做出公正的处理。


    看到这样的新闻通稿,笔者的第一反应又是“护犊子”。女警张志珍对一名正常履职的保安施暴,并产生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是否涉嫌“寻衅滋事”?公安机关即使按照“家法”关她几天禁闭,也比这样“停止执行职务、工资照发”更能平覆民众的愤怒。


    从张志珍的身份来看,那更是羞死个人。张志珍竟然是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副大队长。负责治安的副大队长,竟然如此跋扈,成了危害社会治安的“害人精”。仅就这一点看,对其处理就理应“罪加一等”,否则还有什么公信力?


    而更为重要的是,新闻通稿中并没有回应人们最为关心当时情绪激动的女警是否酒驾甚至醉驾的问题。因为按照常规处理方式,警方应该当众对该女警进行酒精测试,以初步结论回应当场群众。我相信警方在面对“酒后与一小区保安争执”后,也一定会走这样的程序,只是不愿意当着群众的面去做。那么,新闻通稿不提张志珍是否酒驾问题,最大的可能就是刻意回避。也就是说,即使张志珍真的酒驾甚至醉驾,如果社会质疑声一般,他们也可以装聋作哑,不予回应;如果质疑声过大,实在保不住当事人,才会如实公布酒精测试结果。


    其实,如这样一件有损于警察形象的事件,由县公安局来处理显然不合适,大家平时都在一起工作,“官官相护”是必然的,因此理应“提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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