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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回国的货缴税还不如扔了?呵呵,看清楚别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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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0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海关新税制实施,昨日,市民关注的焦点聚集在“还能不能在国外买买买”。而网络上到处流传机场大厅化妆品摆满一地的照片,称是回国游客宁可现场扔掉国外买的物品也不愿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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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手党”小编见此也很着急,那人肉回来的到底要不要交税?!传说中的挨个拆包检查,究竟是不是真的?!

为此,小编四处打听,结论如下:

1、网上流传甚广的“扔掉商品”的照片是海关的例行检查,每天都在发生。

2、从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回成都的旅客表示,海关“新税制”之后检查同以往无差别,“100%开箱”是谣言。

3、“个人入境免税额减至2000元”也是谣言,实际额度和以前一样--8000元(境外5000+进境免税店3000)。

其实吧,新税政策的限额是针对跨境电商,我们出国玩耍的,叫旅客!所以各路土豪,该买还是买吧,至于超过8000元的,还是老老实实缴税吧。

再看看成都海关怎么说:

成都海关一位人士表示,8号实施新政的第一天,只有几个旅客检查出来超过限额需要缴税,跟新政实施前差别不大。该人士表示,8号当天最大缴税金额也只有不到3000元,原因是旅客进境时携带了在外购买的贵重箱包,“有问题才开箱检查”。

导游这么说滴:

成都某国际旅行社导游表示,身边好几个导游朋友昨日正好带团回国,只是感觉过关检查要更细致些,但并不是网上传言的每个都要开箱,“估计开箱率从5%上升到了8%~9%的样子”。

代购注意咯:转卖牟利将补税款

新税政策影响较大的跨境电商是否会转向“人肉”代购?“可能性很小。”一位跨境电商平台机构运营者称,海关法律政策中的“合法代购”要求必须“自用”,一旦海关监管部门发现将自用物品转卖牟利,将会被要求补缴税款,数额较大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者将受到相应法律处罚。

另,注意!!!

一是有20种不予免税的商品,要按有关规定缴税,包括相机、移动硬盘等;二是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也要另按有关规定办理;三是购买的物品需要为“自用、合理数量”。什么是“合理数量”?“大多数时候是工作人员的经验。比如你带一套两套化妆品是正常的,如果带五套十套,肯定需要说清楚。”海关将根据旅客个人的情况、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确定正常数量,此外境外购买物品的凭证是重要参考资料,最好保留购物发票。

海外包裹,记住1000元限值~

还有不少海淘族喜欢在国外网站直接购买商品后通过转运公司等寄回。这类海外包裹又将如何收税呢?根据海关总署的规定: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对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予以免征;二,个人寄自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三,个人邮寄进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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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10 09:17
每个都开箱,想想都知道是假的,时间上根本不可能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10 09:32
是应该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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