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出了问题,党委的主体责任不可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也难辞其咎。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纪检监察干部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环节。(中国纪检监察报4月12日) 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党规政纪的监督执行,都是纪委在具体落实。深知礼仪之道的问题官员,似乎在猛然之间就找到了敢于违纪违规的突破口,他们打出人情牌,拉执纪人员下水,望其高抬贵手,放自己一马。 在糖衣炮弹和人情事故的双重轰炸下,个别意志不坚定的执纪人员,就在怕得罪人思想的主导下,加入了问题官员的行列中,自编自演了一出出灯下黑的闹剧。 笔者认为,不能让怕得罪人坏了规矩。执纪人员深知纪律的严肃性和违纪行为的危害性,但是,当手中拿着执行纪律检查的尚方宝剑时,却看到了一张张熟悉的面孔,他们当中有昔日的同事、曾经的同学,很长一段时间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碍于情面,手中执纪利剑总是迟迟穿刺不下。殊不知,正是这妇人之仁,铸成了更大的错误,有的,还把自己送进了牢笼。 纪检干部怕得罪人,工作畏首畏尾,得过且过,缺乏担当,推委塞责,从另一个方面,已经暴露出,他们本就不是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这样的官员,出问题是必然,只是看出现问题时间的早迟。 从这个角度来看,要帮助纪检干部根除怕得罪人的思想痼疾,杜绝灯下黑的现象,关键要把好三个关。一要把好纪检干部的入口关,坚持纪检系统选拔干部,一律从在校大学生中、以异地任职为原则的方式,让这部分人员从校门直接跨入纪检系统的大门,建立纪检系统新面孔。二要把好纪检干部的教育关。对纪检干部的教育,不能与普通干部等同,要拔高一个高度,常态化开展“两面三观”警示教育,让他们不敢腐、不愿腐。三要把好纪检工作的制度关。对纪检系统的人财物管理,实现由中央垂直管理,实行片区负责制,让地方官员想要拉其下水也无从下手。除此之外,对全民族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但不能放松,而且还要更紧更严,让不法分了没有任何可乘之机。 作者:染博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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