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纪委召开的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座谈会议强调,县、乡两级党委、纪委,是整治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责任主体,一定要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扛起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抓好整治,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将“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2016年的七项主要任务之一作出部署,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关乎人心向背,关乎我们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这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深入推进正风反腐工作的必然要求,这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由党的宗旨决定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发生在群众身边,甚至自己身上,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群众对党的信任,群众对此有着切肤之痛。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我们将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责无旁贷、义无反顾地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定不移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使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厚植党执政的基础。
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县乡党委是关键,县委要当好一线总指挥,乡党委要当好突击队。县乡纪委要继续深化和巩固“三转”成果,聚焦聚焦再聚焦,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在人力、物力、精力、工作重心、办案保障上倾斜,使县纪委成为中坚、乡纪委扛起大梁。要通过健全落实“两个责任”专题报告、述责述廉、检查考核、社会评价、通报制度,完善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公开曝光机制,强化问责追究,进一步完善“一案双查”制度,形成问责常态,倒逼全县各级党组织责任落实,推动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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