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鲁能鑫菁英小区物管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未经业主同意,违法高架收取小区地段停车费据为己有,严重侵害广大业主权益。
1 鑫菁英小区业委会尚未成立,物业服务属于前期,其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批。但价格主管部门未批准其收取小区公共地段停车费。因此,收取公共地段停车费属于非法。
2 根据《物权法》等规定,公共地段属于业主共有,要收取停车费除了要经过业主半数以上同意外,其收益也应由业主大会主导分配,而不能由物业公司据为己有。
3 开发商交付房屋时有明确公示:停车费200元/月。而现在物业公司单方面调整为360/月,如果不包月则是2元每小时应算,物业公司严重失信。
请大家强烈抵制鲁能物业公司违法、不诚信行为!希望有关部门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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