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报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九层乡闫家垭村支部书记闫金太违纪违法事实 关于党支部书记违纪的事实举报如下: 一、闫家垭村危房问题 危房改造弄虚作假、优待厚友,对象不准。政策不透明;从2012年2013年2014年中所上报对象户基本是闫金太的家属亲戚好友,其中百分之八十均为改建,而全领取了国家的补助资金,例如据我所知2014年全村八户中的杨映平有改建,杨鹏修改厨房加层,其余均为改造。更为甚者作为支部书记国家工作人员两年虚报其妻子(王争秀)的名字来骗取国家扶贫补助资金数以万记!而我李邦明,杨映峰在2014年改建危房之后未得到一分钱的补助,至今欠款数十万! 二、扶贫资金问题 2005年国家当时给予村上扶贫资金30余万,然后用到实处不到百分之五十,群粽当时反映极大,要求将其账目公开,而他一而再再而三的利用各种借口说账本丢失,乡党纪委也查过此事但是至今未得到半点处理!作为国家的扶贫资金如此巨大金额账目却不透明不公开,这种渎职现象一直这样往后不知还有多少国家用来救苦救难的血命钱会被这样不明白的丢掉!这项请严重查处! 三、民政慰问低保困难户问题。 近三年来,民政慰问贫困户对象及其不准,出现瞎搞乱搞之现象。例如李邦荣,刘太礼,陈仕荣等三户家里均是党员家庭经济条件都十分优越,李邦荣建了洋房,刘太礼建了洋房,陈仕荣在洪口街道建了四个门面八层楼的洋房。这些家户中不是天灾人祸经济资金数十上百万,类似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然而像杨雪易家里五个儿子仅两间房,三个儿子还未成家而没有得到一点困难户的慰问!他为了包住其乌纱帽,靠拉关系、给好处,不按照国家的要求和政策为人民服务。 四、维修道路问题 2013年一事一议维修闫家垭村三社的道路,他唯利是图,找人承包期维修事宜,但是做了不到2万元的工程他在验收的时候说花费10万的资金,当时三社的老百姓反应激励,但是敢怒而不敢言、因为承包人家庭的兄弟众多,动不动就打人动粗!作为一个老百姓的第一道青天老爷不但不为老百姓多做事反而像这样违反政府招投标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来糊弄子民!让百姓情何以堪! 五、公报私仇 滥用职权 事由2010年当时蒲文龙、李邦顺举报他的事后,然后他不但不改正了自我反省,反而认为无人能将其有办法更加胆大妄为的做出以上一些不人道的事情,甚至在经过那次事情以后他一直凭着自己的怀疑认为我李邦明也在其中举报他,而怀恨在心,对我家庭实施打击报复。我大儿子李鹏程在大学期间因表现优异申请加入党组织当时学校通过之后被选为预备党员由于毕业在即李鹏程就将其入党材料转到村支部然后在预备党员一年考察期满后多次提出申请要求转正,而闫金太作为支部书记不但不没有主动给予后生的配合反而一而再再而三的找借口说没空推脱延迟转正。几次说召开支部会议决定我儿子转正事宜,让我儿子从上海专程回老家然后又说没空。让我儿子扑空,来回三次有余!终于在2016年的2月21日召开支部会议,让我儿子在刚刚走家到上海的情况下再次返回老家。在召开会议之前闫金太说为了好说话好办事让我给村上所有的党员都买烟见个面我当时很惊讶!但是为了迎合领导的吩咐我极力在办的情况下没有办成!然后在2016年2月21日的支部会议上,他把我大儿子李鹏程当成二儿子的情况下串通其心腹党员以种种借口不同意转正!试想,一个村支部书记虽说公务相当繁忙但是三年来这个会议就半天足矣的时间都没有吗?试想,我大儿子入党转正却认为是我小儿子在入党转正,(小儿子在其大学期间就已经转正为正式党员)连最基本的入党对象三年来还没有考察清楚吗?我儿子的转正能影响他的工资还是灰色收入吗?需要这样的打击报复公报私仇吗? 闫金太的所做以上所有情况均为实事求是可以查证! 闫金太害怕事情暴露官位不保,给乡纪委和乡党支部各种疏通,以求掩盖事实真相,乡纪委和乡党支部不经过严格的调查百姓的情况就草率的做出决定庇护闫金太以上的所有事实。 以上事实,该享受的得不到享受,不该享受的享受了,而闫金太阴险做事,多年来报妻子名字,只图自己利益,套取国家资金,长期以来对组织对人民是欺上瞒下,吃喝玩乐,包村干部跟他一起是走马观花,这种手段十分恶劣,情节严重,给闫家垭村全村公民带来了极大影响。 我的要求是;1、严肃查处;2、追回骗取所有资金;3、给闫家垭村村民满意答复;4、这样的党员、支部书记还能继续担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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