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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休过婚假和产假还能享受年休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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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8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休过婚假和产假还能享受年休假吗?各位专业律师!!!请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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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8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第八条又规定,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另一种是存在其他假期时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规定。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由此可见,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休假与带薪年休假属于劳动者应当享受的不同的休息休假权,这些假期之间并不矛盾,也不能相互抵消。

发表于 2016-4-18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允许员工休产假是犯法的!!!!

发表于 2016-4-18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疯狂动物城3 发表于 2016-4-18 10:16
不允许员工休产假是犯法的!!!!

错了错了,是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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