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江市东兴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就社区矫正管理方法大胆创新,推出了“社区服刑人员服务考核卡”,有效解决社区服刑人员不参加、少参加公益劳动难题,加强对被矫正对象的社区服务管理。 根据《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规定,社区服刑人员每月不少于8小时的公益劳动。一直以来由于我区社区服刑人员较为分散,难以选择合适的劳动项目和劳动场所等问题,导致在实际工作中社区服务的有效开展存在一定困难。对此,东兴区院与区司法局研究制定采取集中劳动与分散劳动相结合的方式,由服刑人员到司法所领取服务卡,参加自主公益劳动后,经非利害关系的他人及基层群众组织证明,交由司法所工作人员逐一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可抵扣相应集体劳动时间。对未参加自主公益劳动的服刑人员,再由司法机关另行组织集体公益劳动,检察机关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参加自主公益劳动情况进行巡查,对司法所工作人员审核不严、弄虚作假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此举措有效的解决了公益劳动的时间安排问题,杜绝了被矫正对象以各种借口拒绝参加公益劳动,减少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力、物力、财力浪费,得到了各方的普遍认可,有效解决了社区服务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