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纪委召开的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座谈会议强调,县、乡两级党委、纪委,是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责任主体,一定要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扛起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抓好整治,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大的变化。
“群众利益无小事。”良好的群众基础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如果没有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和一切工作将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县、乡党委两级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积极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把问责作为重要抓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夯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广大群众能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这样我们的党和人民才能水乳交融、患难与共,我们的事业才能无往而不胜。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要将纪律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结合起来,把群众发动起来,对发现的问题从严查处,形成强力震慑。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持续认真学习和遵守执行《党章》和《准则》《条例》,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基层。让党员干部时刻拉紧纪律这根弦,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自觉做到勤政为民、廉洁奉公。
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全面从严治党没有止境,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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