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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新闻] 一男子网上传谣被拘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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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1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男子网上传谣被拘3天
     
       近日,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分局查处一起网络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违法人朱某某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3日的治安处罚。
      朱某某,网名“浴火凤凰”,90后,资中人,在内蒙古一建筑工地打工。3月28日晚,朱某某在民工板房内耍手机,聊QQ,在名为“球溪百事通”的QQ群看见一段警察打人的视频,听说是“黄龙溪”,就误以为是资阳的“黄龙”(皇龙),并在空间里转发视频,标题标注为“万恶的资阳”,引起了大量网友转发和评论。
      雁江区公安分局发现警情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并于4月13日在内蒙古将朱某某挡获。朱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删除了视频,并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影响感到愧疚,“非常抱歉造成了很大负面影响,当时自己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雁江区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网络非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在利用网络时,坚守底线,共同维护网络的清净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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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1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乱造谣,就是该抓。

发表于 2016-4-21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乱说话肯定是要遭的哦。改贝时。

发表于 2016-4-21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信谣,不传谣。

发表于 2016-4-21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news.66wz.com/system/2016/04/07/104789243.shtml网上造谣“打死人” 男子被处行政拘留3天。
这种外地也有糟了的,呵呵。

发表于 2016-4-21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嘛,网络是为了共享的,不是用来祸乱人心的。资阳警方好样的。
发表于 2016-4-21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随便发些假的东西,要着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1 11:27
不乱说

发表于 2016-4-21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乱传谣言。

发表于 2016-4-21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清理网络空间的垃圾,支持

2022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6-4-21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事情都要注意实事求是。

发表于 2016-4-21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该遭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2 15:24
乱说肯定该遭

发表于 2016-4-28 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建筑结构还是不错的啦。

发表于 2016-4-28 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教训

发表于 2016-4-29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为躲在电脑后就抓不住人。一样的。只要上网就会留痕迹的。

发表于 2016-4-30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找麻烦

发表于 2016-4-30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不能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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