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纪委召开的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座谈会,强调明确县、乡两级党委、纪委,是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责任主体,一定要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扛起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抓好整治,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从近几年查办的案件分析,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根源在于管党治党不严不力,纪律和规矩没有严起来、立起来。要实现彻底整治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找准问题,对症下药。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解决什么问题,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关键是要抓好县乡党委,县委要当好一线总指挥,乡党委要当好突击队。县乡纪委要继续深化和巩固,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二是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在人力、物力、精力、工作重心、办案保障上倾斜,使县纪委成为中坚、乡纪委扛起大梁。三是强化问责追究,进一步完善“一案双查”制度,形成问责常态,倒逼全县各级党组织责任落实到实处。四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让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守规矩,树立起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总之,在解决和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必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让广大群众能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这样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人民才能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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